• 551609197/2020-00023
  • 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提案
  • 2020-01-13
  • 2020-01-13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深度融合的提案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20190432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孙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深度融合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郑州市非遗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为我们进一步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我们进行了认真地学习与研究,现就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郑州悠久的历史积淀了许多弥足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民

间工艺品种繁多,民间艺术人才辈出,民间文艺风格独特,节庆


活动多姿多彩,这些文化遗产,既是我市各民族智慧的结晶,也是中华民族乃至全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近些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非物质文化因其生存土壤和文化生态的改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这成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积极做好非遗代表性项目的评审认定工作

从2008年开始,我市共开展了六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评审认定工作,四批河南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四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同时开展了四批国家级、省级、市级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评审工作,建立起了完善的四级保护名录体系。目前,我市已拥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个,国家级代表性项目6个,省级代表性项目65个,市级代表性项目281个,县级代表性项目788个;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5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48人,市级代表性传承人152人,县级代表性传承人604人。

二、推动郑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工作

为贯彻落实《非遗法》和《河南省非遗保护条例》,郑州市结合实际,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专家的意见基础上,历时三年多的时间,于2019年4月1日颁布实施了《郑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保护办法》对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联席会议制度、人才培养、经费保障、项目动态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操作性更强的制度保障。

三、做好非遗保护宣传工作

为做好我市非遗保护宣传工作,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和传统节日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活动,积极做好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进广场、进福利院”工作。据统计,2017年,全市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272场次,参与观众18万人次;2018年,共举办各类展览、演出、民俗活动255场次,参与群众25.7万人次。

四、做好非遗项目展示和传承人培训工作

郑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建设面积1500余平方米,分门别类、集中展示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就;各县市区也设有非遗展示馆(区),这些馆所常年免费对外开放,方便群众对非遗知识的了解。同时市里每年组织专家学者对非遗工作者和传承人进行培训,促进项目交流与融合,拓展传承人视野,提升非遗工作者文化素质。

五、发展特色非遗项目,促进文旅融合

非物质文化遗产随着文化和旅游的结合,越来越多地成为打造文化产品、发展区域经济的重要资源。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的有形文化产品,如香包、手工编织等小工艺品、雕刻、陶艺、漆器、剪纸、年画等,不仅被开发成旅游纪念品,还广泛应用于家居饰品、礼品等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无形文化产品,如民俗、节庆仪式、竞技、音乐、舞蹈、戏剧等,则被现代歌舞表演、特色区域民俗体验所借鉴等,这为文化旅游产业增添了无穷魅力。既为“非遗”的传承与发展找到了出路,又丰富活跃了人们的文化旅游生活,促进了文化产业的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在顶层设计、政策扶持等方面加大调研力度,促进产业融合,努力提升我市非遗保护工作在全省中的引领作用。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建议。

 

 

 

                           2019年7月30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文广旅局非遗处     邮    编:450018

联 系 人:陈万进                  联系电话:69095827

抄    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