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郑州市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深度融合,提升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形象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郑州市非遗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为我们进一步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我们进行了认真地学习与研究,现就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非物质文化因其生存
土壤和文化生态的改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密切关注下,郑州市非遗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积极做好非遗代表性项目的评审认定工作
从2008年开始,我市共开展了六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评审认定工作,四批河南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四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同时开展了四批国家级、省级、市级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评审工作,建立起了完善的四级保护名录体系。目前,我市已拥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个,国家级代表性项目6个,省级代表性项目65个,市级代表性项目281个,县级代表性项目788个;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5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48人,市级代表性传承人152人,县级代表性传承人604人。
二、推动郑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工作
为贯彻落实《非遗法》和《河南省非遗保护条例》,郑州市结合实际,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专家的意见基础上,历时三年多的时间,于2019年4月1日颁布实施了《郑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保护办法》对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联席会议制度、人才培养、经费保障、项目动态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操作性更强的制度保障。
三、做好非遗保护宣传工作
为做好我市非遗保护宣传工作,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和传统节日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活动,积极做好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进广场、进福利院”工作。据统计,2017年,全市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272场次,参与观众18万人次;2018年,共举办各类展览、演出、民俗活动255场次,参与群众25.7万人次。
四、做好非遗项目展示和传承人培训工作
郑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建设面积1500余平方米,分门别类、集中展示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就;各县市区也设有非遗展示馆(区),这些馆所常年免费对外开放,方便群众对非遗知识的了解。同时市里每年组织专家学者对非遗工作者和传承人进行培训,促进项目交流与融合,拓展传承人视野,提升非遗工作者文化素质。
我市目前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开发还处于起步阶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商品转化率较低,尤其与特色化旅游商品的结合上滞后,更没有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和产业化、园区化发展相结合的示范性基地、龙头企业以及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代表的主题街区。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快《郑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进程,加大郑州特色文化街区建设,在顶层设计、政策制定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努力开创我市非遗保护工作新局面。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建议。
2019年7月30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文广旅局非遗处 邮 编:450018
联 系 人:陈万进 联系电话:69095827
抄 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