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量化政府服务职能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营商环境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态、社会生态的综合反映,也是一个地区软实力、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当前,全国自上而下都把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摆在突出位置,作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之举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郑州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营商环境评价为抓手,聚焦群众反映突出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强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多措并举补短板、促提升。由于营商环境工作涉及领域和环节众多、涉及范围广,虽然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依然需要改进改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我们一直在努力。
一、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强化考核奖惩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郑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徐立毅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新伟任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郑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营商环境建设日常事务。各开发区、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对照建立工作专班,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具体抓。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印发了《郑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责任分工》,将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责任划分,明确了领导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以及配合单位责任。
(二)开展营商环境评价
2019年,郑州市先后按照国家、省相关工作要求,组织完成国家和省对我市的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在全省18个地市中,我市取得2019年营商环境评价综合排名第一的成绩。自2019年5月起,聘请第三方评价机构,研究建立了郑州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印发了《郑州市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2019-2021年)》。目前,政务服务营商环境月评价工作稳步推进,发布了《郑州市以政务环境引领的营商环境评估报告》。2019年10月,我市首次启动开展全要素的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由第三方评价机构按照评价实施方案,对各开发区、县市区及相关市直单位进行评估。目前,2019年上半年评价已完成,预计2020年6月完成2019年度全部评价工作,形成2019年度营商环境评价报告。
(三)制定考核方案
为推动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建立营商环境评价奖惩机制,体现奖优罚劣的导向,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和市人社局根据《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联合起草了《郑州市营商环境评价结果评先树优实施办法》、《郑州市营商环境评价结果奖惩资金实施办法》,通过奖优来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干事热情,通过罚劣来倒逼各单位各部门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提高郑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目前,两个《办法》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
(四)接受各方监督
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需要接受各方监督。2019年8月,郑州市政协召开第四次双月协商座谈会,针对我市提升营商环境水平,组织政协委员与相关局委沟通,并将座谈会成果进行报送及转化。2019年10月,郑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并开展了专题询问。会后印发了《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通知》,以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推动重点工作落实。下一步,郑州市将继续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积极协调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共同推进全市优化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全面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一是减少事项办理时限。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在“减时间”方面进行内部提效挖潜、流程再造,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1、3、7”时限基础上,再压减至少1个工作日,总承诺办结时限由法定的31844天缩减至5943天,缩减率81.33%。二是建立17张清单体系。建立以权责清单、政务服务基本目录、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等为主要内容的17张清单体系,涵盖57个职能部门,覆盖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公共服务等11种事项类型,推动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三是推动公共服务精细化。根据“四级四同”目录,围绕教育、医疗、住房、社保、民政、扶贫、公共法律服务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建立246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二)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
一是推进并联审批。实施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施工许可并联审批,将施工、消防、人防手续并联办理。同时整合施工许可阶段的消防、人防手续的清单,真正实现一次申请、分发派件、统一出具审批结果。二是强化三个联合。实施联合图审、联合验收和联合辅导,通过建立并联审批、容缺审批、豁免审批、告知承诺、联合辅导等操作办法,将施工许可、消防、人防手续由原先的17个工作日压缩至并联审批后的5个工作日,申请材料由39项简化到10项。竣工验收阶段由原先的77个工作日压缩至联合验收的15个工作日,申请材料从51项精简到20项。施工图审查时间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以上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申请材料由33项压缩到20项。下一步,郑州市将继续优化项目落地流程,明确时间,简化环节,推动市级各类项目流程规范在各开发区、县(市)区进行落实和公示,破解建设项目落地难的问题。
(三)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落实“多证合一”、“先照后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等便利化政策,企业登记颁发“32证合一”营业执照压缩至3天。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认真落实已出台的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或优化准入服务的具体办法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推进企业注销改革,结合郑州片区实际,加快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工作,在郑州片区起草实施《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郑自贸管〔2019〕5号),拓展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将公告时限压缩至20天。
(四)“互联网+政务服务”
一是推出“郑好办”APP,融合社保、公积金、教育、医疗、税务、公安、民政、房管、不动产等部门,为市民提供一站式综合政务服务。二是推进完成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本单位(本级)行政权力事项要素的全面更新,实现县(市、区)级非涉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的在线办理。三是坚持系统支撑,促进线上线下全面融合。构建“1+3+N”的系统平台,打通证照库、信用平台等7个市本级专网系统,联通省投资项目在线平台等4个省级平台。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招商引资实效
一是总部经济方面,出台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郑政文〔2019〕157号),支持从事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总部企业的发展,奖励最高达2000万元,企业办公用房补贴最高1000万元,企业经营贡献奖励最高500万元。
二是制造业方面,出台了《郑州市建设中国制造强市若干政策》(郑政〔2016〕29号)、《郑州市支持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郑政〔2019〕19号)等系列政策,从重大工业项目落地、制造业重大项目贴息、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等多方面支持工业企业,尤其是先进制造业企业发展。
三是外贸外资方面,出台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外贸稳外资的实施意见》(郑政文〔2019〕143号),《郑州市支持外贸外资外经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郑政〔2019〕26号),持续完善政策支撑,加大对外贸、外资、外经企业支持力度。
四是人才引进方面,出台了“智汇郑州”人才政策,对高端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全额奖励,在落户、住房、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最优政策支持。对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分别提供300平方米和200平方米的免租住房,在郑工作满10年的无偿获赠。
五是土地保障方面,郑州市出台了《郑州市拓展发展空间保障工业用地需求若干措施》(郑文〔2018〕44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工业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 (试行)》(郑政〔2019〕10号),率先推出新型产业用地、新型工业用地试点,破解用地难题。
六是金融支持方面,出台了《郑州市金融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郑政办〔2019〕6号)、《郑州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千企展翼”行动计划若干政策的通知》(郑政文〔2019〕144号),着力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七是科技创新方面,印发了《郑州市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郑政办〔2019〕27号)、《郑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 (2019—2021年) 的通知》(郑政办〔2019〕30号),支持企业加大科研创新投入,扩大企业规模,实现技术和产品升级。
四、多措并举,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放宽市场准入
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一是制定《郑州市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实现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一次办妥和全程电子化EMS送达不见面备案,实现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受理”。二是深入推进准入许可改革,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等5个许可事项的延续换证实行告知承诺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发证产品种类从24类压减至12类以内。三是消除在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严格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二)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
一是针对民营企业融资难题,通过设立规模30亿元的债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针对种子期、初创期民营企业“首贷”“首保”等给予贷款贴息;推广“银税互动模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民营企业纳税信用信息发放信用贷款;鼓励银行业机构开发支持民营企业的创新性融资产品,并给予创新补贴;鼓励保险机构开展民营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科技保险等创新险种业务并给予政策补贴。二是针对降低企业融资难度和成本,优化信贷全流程,提升信贷质效,提升中小企业信贷的可获得性;推进落实提升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的监管要求,完善尽职免责相关制度,放宽“银行+贷款保证保险共保体”模式中涉及的信贷利率、承保费率等条件限制等,降低民营企业信贷获得难度;规范金融机构收费和信贷行为,降低信贷隐性融资成本,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三)认真落实减税政策
一是认真落实原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以及2019年国家新出台的增值税17%和11%两档税率各下调1个点、制造业等行业16%增值税税率降至13%、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10%税率降至9%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推行“压实两端一链、打通关键环节,帮助纳税人算出信心和获得感”工作作法。2019年1-11月,新增减税降费132.54亿元,占全省比重19.36%。二是打通退税“绿色通道”,落实“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对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企业,实行首席服务,开展“一对一”“面对面”辅导,形成税企良性互动的良好氛围,同时积极推广电子退库,以最快速度完成退税流程,为企业解决燃眉之急。
(四)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一是依托中国郑州(创意产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缩短相关知识产权审查周期,提升知识产权维权效率,降低企业维权成本。建立专利无效请求的远程审理和巡回审理机制,实现专利无效审理周期提速30%。二是围绕“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相关工作,组织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知识产权强企培育、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贴、质量强市专利奖、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等120多个项目,奖补资金共计1亿元,支持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组建共计9000万元。三是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建设,目前,郑州市所辖15个县(市、区)、开发区均已设立了知识产权维权援工作站(分中心),达到了全覆盖。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性工作,需要政府各部门共同努力,协调配合,同时也需要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与支持。郑州市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牢固树立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软实力和竞争力的理念,以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检验标准,把打造一流政务环境作为鲜明标识,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作为重要抓手,把为企业发展搭台减负作为关键环节,为打造国家高质量发展区域增长极注入新动力。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