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7445745/2020-05356
  •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
  • 提案
  • 2020-07-20
  • 2020-08-06
关于对解决人民群众就医停车难问题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省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0265号提案的答复

连鸿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人民群众就医‘停车难’问题”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停车场规划问题

(一)强化政策支撑

1、出台有关政策,助力项目建设。近年来,郑州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郑政〔2015〕3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停车场建设联审联批工作的通知》《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关于建立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统筹协调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明确停车场规划选址、土地供应、税费减免等方面相关政策支持。

2、制定技术规范,明确规划指标。2019年4月,我市印发了《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对不同建筑类型机动车停车指标进行优化,明确配建标准(综合医院、专科医院1.5车位/百平米建筑面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7车位/百平米建筑面积),在审批阶段严格执行。

(二)坚持规划引领

1、停车专项规划情况。为更好地指导郑州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工作,立足从规划源头上合理配置停车设施资源,科学安排停车设施建设,缓解城市停车矛盾,2018年底我市编制完成《郑州都市区主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规划控制路外停车场共计900余处,规划公共停车泊位约33万个。规划6万多个路内停车泊位,新增路内泊位5万多个。并将医疗卫生服务区域、商业集中区域、公园等游憩场所规划控制为近期建设范围。

2、公共交通规划建设情况。郑州市公共交通系统主要由城际轨道、市域轨道快线、市区线、BRT、常规公交构成。目前,主城区“环+米”轨道交通网络、“三环+多放射”BRT廊道基本形成,四环内规划BRT廊道和公交专用道全面建成,建成区常规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其中郑州市中心医院站为5号线、10号线换乘枢纽站。

下一步,将完善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范围内的慢行接驳换乘设施,保证慢行设施连续,提高最后500米慢行出行品质;依托轨道站点,完善地下过街设施,构建以轨道站点为主,重点商业区、医疗办公区等人流密集区过街通道为辅的立体过街系统;在新建、改扩建道路中,将结合道路等级、沿线建筑、交通组织等情况设置公交港湾和公交专用道。

(三)聚焦重点区域

郑州市老城区是城市停车矛盾最突出的地区,为更好的提高旧城停车供给,针对医院等重点区域进行了专项分析和规划,深入研究停车挖潜方案,提出科学合理的治理对策和实施路径。

1、落实停车配建。依托城市更新,严格落实停车配建,鼓励配建停车场对外开放,弥补公共停车场建设中停车泊位不足的问题。

2、挖潜停车设施。推进医院等重点区域道路、绿地、广场等城市公共用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结合学校操场地下空间设置临时停车场,解决高峰期停车问题。鼓励居住区、企事业单位在现有停车设施基础上,设置双层无障碍机械停车,或利用空地建设立体机械式公共停车场。

3、实现车位共享。利用不同性质停车差别化使用特征,实现公共建筑、办公、商业停车设施在夜间向周边市民开放。

4、推行智慧停车。加快推进智慧停车系统建设工作,目前,郑州市出台了《关于推进市区智慧停车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市区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建设实施办法》,明确了建设的方式、步骤和具体目标。目前正在进行点式停车场规划研究工作,见缝插针,实现对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增加停车位供应,能够极大解决停车难问题。

二、关于市区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建设

(一)关于郑州市停车设施普查的基本情况

为了全面准确掌握郑州市停车设施资源,建立全面、及时、准确、权威的郑州市停车数据库,为郑州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执法以及相关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为郑州市智慧停车建设提供基础信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要求,郑州市于2019年5月开展了郑州市建成区停车设施普查工作。

普查对象是郑州市建成区西四环、南四环、京港澳高速、北四环(大河路)围合范围内的居住类配建停车场、非居住类配建停车场、公共停车场和路边停车位。

普查内容包括:停车场类型、管理单位类型、公示收费标准、停车场出口位置坐标、停车场入口位置坐标、计费方式、是否具备扩容改造条件、划线泊位数、地上车位泊位数、地下车位泊位数、机械车位泊位数、平面车位泊位数、充电桩数量、工作日10点车辆停放数、工作日22点车辆停放数、休息日15点车辆停放数、休息日22点车辆停放数等。

通过普查已基本掌握了郑州市停车设施建设基本底数,并将普查成果应用于辅助决策和优化城市管理。

(二)“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功能定位

1、从政府职能定位出发。通过建设全市统一的智慧化停车管理平台,并在此基础上为公众提供实时的、准确的停车诱导信息,努力构建规范有序、安全便利、协调发展的停车管理环境,促进市区城市管理水平得到不断跃升。

(1)推进路侧泊位,商场、写字楼、小区、公共事业单位等临时停车场,专用停车场数据资源接入平台统一管理,实现全市停车位资源整合共享、实时调度,并通过平台发布停车相关信息,引导市民便利停车。

(2)基于智慧停车系统,发布停车相关信息:该功能用于发布停车相关内容,包括便民信息、车位情况信息等内容,可配置通过移动应用等渠道进行推广。

(3)基于智慧停车系统,提供先离场后收费功能,对全市的停车场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鼓励用户绑定车牌号实现先离场后收费全覆盖,逐步减少人工并最终实现无现金收费。

(4)基于智慧停车系统,充分利用旧存量视频监控设备,实时监控路边违停车辆,及时发送挪车提醒短信,并推送周边最近空闲车位信息,降低违停事件。

(5)行使行业监管职能,对已审批运营的停车场借助智能化手段实行包括服务质量、收费规范等方面的在线监督,根据运营数据、车流量数据、车位数据等信息,辅助运营企业制定阶梯收费的策略。

2、从人民群众需求出发

(1)实时获取空余泊位信息,提供从出发地到目的地、从场外到场内的停车引导,为市民提供智能出行规划,提高出行效率;

(2)无感支付、快速通行。车主通过预先绑定车辆支付账户,可在道路泊位或停车场库自行进出,无需另行缴费,实现停车无感支付。

(三)“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建设推进情况

截止目前,我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已完成管理系统公有云部署,移动端H5页面整体功能已开发完成,具备同手机移动端“郑好办”APP对接条件,并完成管城区试点230个高位视频设备接入,已具备上线试运行条件。一是确保“智慧停车管理平台”正式运行前,迁移至全市统一的政务云平台;二是对接金水区、中原区、经开区、郑东新区试点区域的高位视频;三是做好与统一支付平台、手机移动端“郑好办”APP联调联试;四是优化完善平台功能,引导宣传市民通过手机端APP“郑好办”享受智慧停车管理平台提供的自助停车、无感支付服务。

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建设是缓解停车难、解决停车资源利用不充分的手段,也是惠民生、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举措,相信郑州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正式运营后,能够缓解停车难,让人民群众能从中获得较好的体验感和幸福感。

三、关于道路停车泊位施划

市政府安排,一是在2018年10月份我市对市区16662个道路停车泊位进行了排查核实,并首次组织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全面采取二维码和手持PDA等电子方式进行日常收费管理;二是为缓解市区停车难问题,规范路侧车辆停放秩序,2019年3月份,根据《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我市组织各区(管委会)对市区道路停车资源进行了全面排查,全市新增道路停车泊位1.97万个,同时取缔非法道路停车泊位1.56万个,目前市区道路停车泊位共计3.1万个;三是根据工作安排,按照《2020年郑州市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分工》的要求,划定居民小区周边夜间限时(22:00——次日7:00)停车泊位10万个,目前我市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对各自辖区内的停车资源进行全面排查,并起草了《关于做好夜间限时停车泊位设置的通知》,对县(市、区)、开发区夜间限时停车泊位任务进行分配。

四、关于机动车错时停放

根据我市现状,科学合理的利用城市道路、经营性停车场、小区楼院、单位内部等停车资源,是缓解停车难的最有效手段。目前,已由专业统计公司开展停车资源普查工作,相关招标手续已经完成,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计划于6月底完成,并根据普查结果制订相关错时停放政策。此外,停车场错时开放,涉及产权、业主意愿、后续管理、责任划定等多方面的复杂因素,操作难度大。但为了推进停车场错时开放,我们选取广场、商场等经营性停车场作为试点,通过停管部门、社区的介入,促成经营者和车主达成协议,以较低的价格给车主提供夜间包月停放服务。这样做的好处是既可以充分利用经营性停车场夜间空置车位提供服务,又可以使经营性停车场有利可图,提高经营者的积极性。

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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