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7445745/2020-05359
  •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
  • 提案
  • 2020-07-25
  • 2020-08-06
关于对加强民办中小学教育收费监管提案的答复
对省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0290号提案的答复

宋亚强、武卫东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民办中小学教育收费监管”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相关政策

根据《河南省定价目录》规定,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按照《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精神,民办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标准由民办学校提出申请,报价格主管部门批准。依据《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要求,制定价格应当履行价格调查、成本监审或者成本调查、听取社会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作出制定价格的决定、公告等程序。郑州市民办中小学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隶属关系分别由省市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进行核定。郑州市管理的民办中小学收费标准核定是在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的基础上,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民办学校持续健康发展等因素,集体讨论决定。

二、郑州市民办中小学教育收费现状

我市教育基本现状是人口多、受教育人口基数大、现阶段中小学教育是建立在以财政拨款为主,其它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基础上的。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校在办学主体、办学体制、经费投入机制上都呈现出鲜明的多元化的特征,形成了以本地郑州外语教育集团、一中教育集团等名校为首的多形式、多层次、多特色的民办中小学教育体系。据统计,郑州市区民办中小学校约122所,其中:小学35所,初中40所,高中47所。2019年在校生人数:小学43481人,初中37774人,高中48694人,分别占全部全市在校生的比例为:小学4.74%,初中24.8%,高中19.4%。市区民办中小学学费标准:小学最低7000元∕生·学年,最高25500元∕生·学年,初中最低6000元∕生·学年,最高38000元∕生·学年,高中最低6000元∕生·学年,最高49500元∕生·学年。

三、现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郑州市民办中小学校规模和办学质量一直处于全省前列,是全市基础教育队伍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先进的教育理论,多元化、个性化的教育特点满足了部分学生和家长的教育需求,为郑州的教育事业做出了贡献。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发展很不平衡。郑州市热点民办学校均为优质公办学校举办的分校,有的是公办学校成立的教育集团举办的民办学校,家长和学生往往作为首先选择,招录比达到了7:1以上。纯粹民间组织或个人办的学校很少,而且都不是热点学校,生源也一般,甚至招生较为困难。

 (二)办学成本差异很大。一是人员支出差异较大。民办学校为了使教师能够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往往采用高薪激励机制。据统计,热点民办中小学的教师工资,一般在每年8万至12万之间,特聘教师每年工资会达到20多万左右。相反,少数民办中小学校的人均工资只有2000多元,仅人均工资支出差异有4倍之多。民办学校的办学成本中,教师工资福利支出约占教育成本的50%以上。二是民办中小学校生师比标准差异较大。为了增强竞争力,民办学校进行的是品牌化、特色化的办学战略。学校课程设置多元化,教师配备专业化,教学实行小班化,后勤管理精细化,因而民办学校教职工的配比较高。据调查统计,民办初中的生师比标准在9.5-14.45:1,完中在3.1-10:1,优质热点学校教师配比更高。同时,也有个别收费低廉的学校实行大班化教学,生师比达到15:1甚至20:1。三是民办中小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差异较大。目前,我市大部分民办中小学校在节约公用支出方面做的比公办学校好,但是由于民办学校需要强化特色教学法,民办学校公用经费的支出标准普遍高于同等公办学校的支出标准。一方面,民办学校为了增强吸引力,下大力气搞特色课程、强化名师培养、美化校园环境、精细化后勤服务等增加公用经费投入。另一方面,民办学校需要独立招生,招聘优秀名师,学校加大开支做媒体宣传,打媒体广告、印发宣传资料费,召开招生报告会,进行优秀学生家访,请名师访谈等,为此,有的学校年支出广告费20-30万元之多。

 (三)民办中小学校收费标准诉求与价格核定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随着民办学校的不断发展壮大,民办学校对收费标准期望值越来越高,申请调价的频次逐渐增多。作为发改部门,既要考虑办学成本的增长、维护民办学校的健康发展,又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维护受教育者合法权益和家长的承受能力,二者之间矛盾相当突出。

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产生的根源有:基本省情(郑州市承担了全省大部分的民办中小学教育)、政府投入不到位、优质教育资源匮乏、管理不到位等原因。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治理民办教育收费重在治本,不能局限于出台一些限制收费的政策,而是必须统筹考虑,建立一套适应当前教育环境的民办教育的实施办法和措施。

(一)建议加快教育体制改革。一是要加大对民办教育政策支持力度。二是要对中小学布局作合理调整,提高教学设备的利用效率,减少闲置和浪费,淡化甚至取消中小学等级评定制度,缩小学校之间师资及硬件设施的差别,使各学校之间均衡发展。三是要尽快将达到“四独立”条件的公参民办学校转为纯民办性质。四是将部分条件成熟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编为公办学校。只有这样,才能使真正意义上的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站到“同一起跑线上”,才能实现真正的公平竞争。

(二)完善相关收费制度。根据我市民办教育现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民办学校持续健康发展的实际,我市近期拟研究出台《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规范非营利性中等及以下民办学历教育收费的相关规定》,对民办中小学申请调价的频次和调整幅度均做出明确要求,严格办学成本监审,规范收费行为。

(三)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一是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民办中小学校的收费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社会,甚至纳入社会诚信建设系统。二是强化制度落实,指导和规范民办中小学落实收费公示制度,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发改、教育和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处罚力度,做到查出一起、处理一起,坚决维护民办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感谢您们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2020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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