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63/2020-00632
  •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建议提案
  • 2020-08-21
  • 2020-08-21
关于推进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促进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00161号提案的回复

齐秀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促进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重视体制机制建设”的问题。2018年我市成立了郑州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2019年成立了市农委城乡结合部综合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和城乡结合部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负责郑州市城乡结合部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各县(市)又分别成立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同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抓手,鼓励基层党员干部带头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形成市、县、村强化合力,保证各项工作部署能落地见效。目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由郑州市农委牵头,制定了《郑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部门责任分工》,城管局、环保局、水利局、妇联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全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程。同时为确保工作出成效,也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了县(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相关县(市)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有关规定,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懒政怠政、不能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实施问责。

二、关于“广泛发动社会主体”的问题,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中,我们一直在强调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和党员带头作用,在健全村民自治机制的基础上,充分运动“一事一议”和“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机制,保障村民的权益,也明确村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从而调动村民参与的积极性。各个村还结合当地实际,将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农村环境卫生、缴纳保洁费、公共环境卫生整治、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提升村民主动培育文明健康方式的积极性,激发村民自愿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内在动力。

三、关于“坚持精准施策”的问题。郑州市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一直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以村庄清洁行动、“千万工程”示范村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为重要抓手,以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农村厕所改造为主攻方向,从实际出发,加强督导、积极推进,综合考量自然条件、地理位置和人口聚居度等要素,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分成三大类别:一是“千万工程”示范村,按照环境美、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的“四美乡村”标准,开展创建工作,在村庄规划、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水平提升、运营管护机制建设以及文明创建上发挥示范作用。截止7月底,全市已有36个村达到创建标准。二是贫困村,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农村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村容村貌提升和村庄规划管理等重点内容,补短板、强弱项,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贫困面貌为目标进行整治;三是一般村,从农村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村容村貌提升和村庄规划管理入手,要求做到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明显增强。目前,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基本建立到位,初步达到了“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污水处理率达76%;农村厕所改造截至7月底已完成74905户,厕所普及率达88.28%;全市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达到59.10%;大力实施绿化、亮化工程,村容村貌得到较大提升。

四、关于“加大政府管护力度”的问题。我市截止2019年底,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共投入资金12.3亿元,其中市级财政投入6.15亿元,县级配套6.15亿元。重点对村庄的基础设施、美化亮化进行了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目前,我市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也在同步建立健全运营管护机制的,坚持建管并重,长效运营,各示范村在创建过程中同步推进管护工作,村内分区域明确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环境治理、设施维护等责任人,形成示范引领作用,从而在全市推动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的建立。

关于财政资金配置,由政府对农村环境治理的支持建设转变到支持后续管护方面,我们将积极和财政部门进行沟通和建议,共同配合发力,保障农村“环境美、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形成常态化。

 

2020年8月21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