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3165075/2020-00338
  •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建议提案
  • 2020-08-04
  • 2020-08-04
关于对建议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答复意见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00420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00420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国法委员:

您好!您的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您的建议我局答复如下:

一、关于中小学专职心理健康教师招聘事宜

全市中小学专职心理健康教师招聘,应列入本单位教师招聘计划,按规定程序申报批准后,可组织专项招聘或随其他岗位教师一同招聘。市直中小学,由用人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和学校需求,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向市人社局申报本系统年度招聘计划,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由用人单位自主招聘。各县(市、区)所属中小学专职心理健康教师招聘,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根据本系统所属中小学专职心理健康教师配备现状和需求,报经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拟定本县域相关招聘计划并向市人社局报送拟招聘方案,市人社局核准后由县(市、区)人社部门或联合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市人社局做好适时指导监督工作。

二、关于中小学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待遇落实问题

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落实。




        2020年8月4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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