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00562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柳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拓展招才渠道、完善人才政策,为高质量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供坚实人才和智力支撑的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郑州市人才工作的关注。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2017年11月研究制定“智汇郑州”人才工程“1+22”政策体系,出台了30条“含金量”十足的人才新政,涵盖7项人才计划、19条保障举措,形成了各类人才全覆盖,引进、培养、激励全链条的政策支持体系。近期,按照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牵头,正在研究制定“人才新政”,在高层次人才认定、人才引进培养、人才购房补贴、服务保障、就业创业等方面均有新政策新举措。
在高层次人才认定方面。建立科学规范的人才分类体系,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暂行)》。对经认定的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地方级领军人才(C类)、地方突出贡献人才(D类)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2018年至今,共各类人才403人,涵盖了郑州市战略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民生领域。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对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范围和标准等进行修订,健全分层分类、市场导向、科学精准的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对科技人才、产业人才、海外人才等不同类型人才采取多元化的认定方式进行认定,真正将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水平高、贡献大、有影响的优秀人才纳入支持范围。
在重点领域人才引进方面。下一步将加强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支持力度。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对电子信息、汽车与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含传统产业高端材料)、生物医药、现代食品制造、软件及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现代物流等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人才资源储备和需求情况的分析,编制发布郑州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需求指导目录,并依据能力素质、紧缺指数、薪酬水平等指标,综合认定急需紧缺人才,择优确定人选进行资助。
在人才落户方面。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郑州市人才落户政策实施办法(暂行)》,由市公安局具体实施。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中专以上毕业生、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凭毕业证来郑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3个工作日内即可办结。
在购房补贴和住房保障方面。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发放及非郑户籍人才购房实施办法》和《郑州市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申请免租住房实施办法(暂行)》,由市房地产和住房保障局负责具体实施。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和“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在郑首次购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对在郑工作并拥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以上的非郑户籍人才,在郑州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宅。在限购审查时不再审核社保和个税证明。对经认定的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分别给予不超过300平方米、200平方米的免租住房。下一步,将加大人才住房保障力度,出台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人才公寓等政策。
在服务保障方面。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郑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暂行)》《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办法(暂行)》《郑州市公安机关关于高层次人才服务实施办法(暂行)》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对高端人才在落户、居留签证、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方面做了系统的阐述和要求,着力提升服务效能,营造宜居宜业环境,力争以精细的服务、一流的环境,消除人才的后顾之忧。
在就业创业方面。实行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4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创业的,可获得最高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由于人才新政相关文件正在修改完善之中,具体内容以市委市政府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请您多加关注。
尊敬的柳青委员,您提出的议案,对郑州市人才非常重要,也正是我们正在做和今后努力的方向,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心帮助和指导,并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2020年8月10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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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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