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第(2020)0783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郭永涛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建立灵活人才评价机制、发掘和培养民营企业专业人才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市民营企业人才职称申报渠道及评价情况
近几年来,为充分激发和释放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大力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创新,发挥职称评价“指挥棒”作用,我市认真落实国家及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
(一)确保民营企业职称申报渠道畅通
凡在郑州工作满3个月且与用人单位(含在郑州域内注册的中央驻郑单位以及省外分支机构)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受到同等保护,履行同等义务,不受户籍、身份、档案、所有制等制约,均可通过本人工作单位申报职称。申报流程如下:
1. 个人申请
个人向单位提出申报职称的书面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 网上申报
一是用人单位向所属县(市、区)人社职称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申请创建单位账号,按要求对本单位信息进行维护。
二是在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驻郑非公企业和郑州市民政局批准的民办非企业组织或单位,向各县(市、区)人社职称管理部门申请创建单位账号;在郑州域内注册的中央驻郑单位以及省外分支机构向市人社职改部门申请创建单位账号。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向主管部门申请创建单位账号。
三是用人单位管理员登录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账号。
四是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业务专栏→人才评价开发(职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3. 单位审核
用人单位认真审核申报人员纸质材料及平台信息及上传图片的一致性和真实性,并按照相应职称评价标准及岗位要求对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考核,出具考核意见。
4. 网上审核
用人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人社职改部门、评委会均在河南省职称服务平台上对申报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审核及评审状态申报人员可随时登录个人账户进行查询。
(二)确保民营企业职称评审一视同仁
1. 评审政策统一
我市民营企业职称申报、评审有关政策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职称评审没有差别,全省政策一致、一视同仁。事业单位职称申报受单位岗位设置数量限制,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时更没有数量限制。
2. 评价标准统一
全省实行统一的职称评价标准,由省人社厅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调研、起草和颁布。评价标准对于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是一视同仁的,评委会评审时也没有设定评审通过率,只要符合评审条件均可评审通过。
3. 申报程序统一
民营企业按照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到所在辖区人社局申请职称申报代码后即可网上申报。全省实行一个职称申报系统,一个单位一个申报代码。民营企业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登录全省职称申报系统上传个人申报资料实现网申报,没有其他限制。
4. 政策程序公开
随着职称制度改革的深入和政策延续更新,近年来确实变化较多也很快,但凡有新政策出台,均在河南省人社厅官网查询,所有单位都可学习查询。省、市、县(市、区)职称部门电话也均公开,工作时间可随时咨询。
(三)对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权限下放
近几年来,我市积极落实“放、管、服”相关政策,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密集、技术实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的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前我市在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河南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泰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河南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万安实业有限公司、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10家民营企业设立了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委会,为企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储备了专业技术人才。
二、目前民营企业职称工作中确实存在的问题
一是目前大部分民营单位无主管单位,各级人社系统也没有进行全面统计和管理,虽偶尔召开民营企业职称工作座谈会但还是少数,工作状态处于你来找我我不主动找你的状况,人社部门更没有民营单位的联系方式,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不够。
二是由于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后大部分职称与工资福利不挂钩,部分企业和专技人员对职称评审需求不积极、也不主动了解职称政策、更不知申报程序和评审条件。也有民营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不规范、人员配备不够、人事业务不熟、政策学习不够等原因致使职称申报存在障碍。
三是全省为提高职称工作信息化水平,去年设计了全省职称申报系统,但由于刚刚试行一年,申报软件系统确实有不成熟、不便操作、培训过少等问题,各地市多次向省厅反映,预期会逐步修改完善。
四是职称评价标准制定权限在省人社厅,市人社部门的职责是抓好国家和我省职称政策的落实。各地市多次建议标准制定权限适当下放于地市,各地可根据辖区内行业、技术发展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突出地方行业技术发展特点,使之能更好的发挥职称评价激励机制作用,调动广大专技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今后我们将加大职称政策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搞好职称政策解读,做到及时公开、化繁为简、通俗易懂。加强对民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职称业务培训,及时为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提供职称评审服务,保障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权利。同时,我们也建议各民营单位主动与辖区人社部门沟通、学习、了解政策、办理业务,各级职称管理部门将与民营单位共同努力营造更好的服务环境,促进全市营商环境更大提高。
最后,感谢您多年来对全市职称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建议,随着国家、省、市职称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和节奏加快,我相信全市职称工作也一定会更好的服务广大民营企业和专技人才,推动全市人才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
2020年8月3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处
邮 编:450006
联 系 人:姜蓉蓉
联系电话:67176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