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0079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张勤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郑州市中医药救治体系建立的提案”收悉。感谢你对我市中医药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的关注。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继2015年启动实施“1125聚才计划”后,又于2017年11月研究制定“智汇郑州”人才工程“1+22”政策体系,形成了各类人才全覆盖,引进、培养、激励全链条的政策支持体系。其中,郑州市人社局负责的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青年人才储备计划、社会事业人才荟萃计划等政策均已将中医药人才纳入实施范围。
在青年人才普惠性支持方面。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郑州市青年人才储备计划实施细则(暂行)》,高校毕业生来郑州就业,落户郑州并缴纳养老保险,即可享受本科500元、硕士1000元、博士1500元每月的生活补贴。在郑购房的符合条件可享受本科2万元、硕士5万元、博士10万元的购房补贴。为吸引包含中医药青年人才在内的高校毕业生来郑就业创业提供了基本保障。
在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培训方面。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郑州市社会事业人才荟萃计划实施细则(暂行)》,推进社会事业人才培养开发,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人文社科等领域,大力引进培养一批知名教育学者、医疗专家、文化名家和艺术大师。选送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到国内知名高校、医疗机构、科研机构进修培训,根据培训时间和层次给予2—4万元资助。自2018年开展培养资助计划以来,郑州市已实施两批社会事业后备人才培养资助计划,市卫健委共申报400余名医疗卫生领域后备人才并纳入培养资助计划(包含中医药人才),赴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国内“双一流”高校和知名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进修培训。
在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奖励支持方面。建立科学规范的人才分类体系,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暂行)》。明确将“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我市纳税和参加社会保险的社会组织”纳入认定范围,对经认定的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地方突出贡献人才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目前郑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已完成两批,共认定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地方突出贡献人才等各类人才403人。其中,医疗卫生领域认定为郑州市高层次人才20人,对我市医疗卫生领域人才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支撑。
在中医药人才职称政策方面。河南省人事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豫人职[2007]10号)精神,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可免试外语。2016年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调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6〕11号)精神,确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不作为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必备条件;用人单位可根据系列、专业和岗位特点,自主确定职称外语是否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职称政策是由省级以上人社部门制定,我们将按照省里的政策抓好贯彻落实,为专业技术人员搞好服务。
在医疗卫生人才服务保障方面。已将医疗卫生人才(包含中医药人才)服务纳入“智汇郑州”人才工程综合服务保障体系。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郑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暂行)》、《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服务实施办法(暂行)》、《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办法(暂行)》、《郑州市人才落户政策实施办法(暂行)》、《郑州市公安机关关于高层次人才服务实施办法(暂行)》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对高端人才在落户、居留签证、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方面做了系统的阐述和要求,着力提升服务效能,营造宜居宜业环境,力争以精细的服务、一流的环境,消除人才的后顾之忧。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各项服务事项,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开辟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指定服务专员,为人才提供便捷、高效、规范化服务。
尊敬的张勤生委员,您提出的建议,对郑州市人才工作非常重要,也正是我们正在做和今后努力的方向。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心帮助和指导,并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2020年8月10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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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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