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426/2020-00063
  • 郑州市交通运输局
  • 岀租车行业服务质量
  • 2020-09-22
  • 2020-09-22
关于提升岀租车行业服务质量事项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00444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师艳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提升岀租车行业服务质量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我市出租汽车的确存在整体服务水平不高和行业监管难度较大的问题,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行业管理部门高度重视。

一、关于成立专项工作组有效推进行业机制体制改革的问题。郑州市交通运输局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意见精神,已建立包括交通、公安、发改等多部门定期参与的郑州市出租汽车行业协同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和相关部门参与,根据出租汽车行业的具体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舆论引导和形势研判,提高行业治理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促进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关于政务服务线上办理问题,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中心正在开展此项业务;关于油(气)价联动机制问题,行业管理部门已与发改委取得联系,目前正商讨联动机制的建立事宜;关于违章司机惩戒培训问题,行业管理部门已实施“红黑旗”制度,对违章行为有明确细化的惩戒细则;关于激励约束机制的问题,行业管理部门严格按照《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相关评分标准》对我市出租汽车进行奖惩,后期会对考核结果优秀的企业予以奖励经营权指标。

二、关于加快修法进程的问题。郑州市交通运输局已向市政府申请开展对2017年政府出台的《郑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服务细则(暂行)》修订工作,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补齐对市区网约车的监管要求,明确退出的具体情形,为行业科学监管提供法规支撑。

三、关于建立出租汽车行业信息化统一监管平台的问题。提高巡游出租汽车信息化水平,郑州市交通运输局将开展巡游出租汽车车载终端升级改造项目,突出技术先进性、实用性和兼容性原则,委托交通运输部科研机构制定郑州市巡游出租汽车车载终端技术要求,组织专家论证会,通过公开招标或备案公示方式确定2-3家终端供货企业,车载终端采取车辆出厂前装方式;同时,通过政府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出租汽车信息化运营主体,以政府出资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后期运维支撑。

四、关于巡游出租汽车企业体制改革的问题。2016年7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市交通运输局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的相关精神,结合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实际情况,正逐步推动行业的转型升级,鼓励经营者加强品牌建设,主动公开服务标准和质量承诺,开展安全、诚信、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加强服务质量管理,提供高品质服务。关于建立行业信用管理制度问题,行业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河南省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服务提质专项活动方案》(豫交文〔2019〕161号),提高企业规范管理水平,提升从业人员服务素质,将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整体服务管理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局将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意见精神,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提高人民群众出行满意率的总体目标,充分发挥行业监管、企业管理和社会监督多元共治作用,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抓手,以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为重点,以完善信息化手段为突破,以强化考核检查为依托,在出租汽车行业开展服务管理提升活动,系统解决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广大驾驶员朋友的权益,加大出租汽车的宣传效益,将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整体服务管理水平推上一个新台阶。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202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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