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03/2020-00279
  •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建议,提案
  • 2020-10-01
  • 2020-10-01
关于疫情下大力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00468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琚海业委员:

您的提案《关于疫情下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中小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关心,同时也感谢您就应对疫情冲击在“加大减税降费力度、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困境、精准施策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等方面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下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一)推动减税降费,进一步为企业减负降成本。根据《郑州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举措》,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增值税改革政策以及国家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停征、免征、降低标准等政策,巩固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成果。合理调整保留项目收费标准,力争收费项目“只减不增”、标准“只降不增”。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因疫情导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的企业,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符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条件的,可依法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等。按文化和旅游部要求尽快向全市旅行社退还80%的质量保证金。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经批准后可以缓缴6个月。在批准期限内缴纳完毕所欠缴社保费的,视同正常缴纳。延迟缴费期间,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二)优化融资服务,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贯彻落实《郑州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举措》,推动降低融资成本。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企业、疫情防控行业企业和资金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力争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比去年同期再下降0.5个百分点。对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困难但发展前景较好的中小微企业,市财政对政策执行期内列入市级名单的企业新增贷款,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创新融资担保服务。各级政府性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降低综合费率0.5个百分点;对疫情期间提供生活保障服务的相关企业,担保费率降至1.5%以下;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要实现“见贷即保、无缝续保”。对因疫情暂遇困难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要取消反担保要求,减半收取担保费;积极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促进银行与企业之间加强沟通对接,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帮助企业获得贷款扶持。每季度开展1次中小企业融资对接活动,每半年开展1次金融知识培训工作。收集汇总我市有贷款需求的中小企业信息,积极做好省、市组织的银企对接活动;推动应急互助转贷基金和债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设立工作。横向联系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修订完善应急互助转基金和债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设立方案和管理使用办法,推动基金和资金池的设立,为中小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减轻负担。

(三)强化精准施策,助力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尽快建立贸易纠纷专项法律服务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等方式,对企业存量订单面临的违约和纠纷情况提供政策咨询;搞好对中小企业产品的市场需求信息服务,积极为企业搭建销售平台。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广州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技术交流暨展览会,支持企业利用展会平台,扩大品牌和产品知名度,广泛参与国内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利用中部就业网等平台,大力推广视频招聘、远程面试,实施“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依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鼓励企业开展线上职工培训,并给予培训补贴;帮助广大中小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高抗风险能力。与省外高校合作,举办3期企业高层管理培训班,每期7天约100人,共培训300人次左右,包括民营企业综合素质提升班、中小企业专精特新研修班、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培训班,内容包含中小微企业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和融资能力等方向,帮助企业提高抗风险、稳发展的内生动力。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