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同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工业园区中小微企业生存环境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工业园区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对优化园区营商环境,加快郑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产业集聚区和工业园区情况
目前,我市省级产业集聚区13个,分别是:航空港产业集聚区、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马寨产业集聚区、上街装备产业集聚区、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新郑新港产业集聚区、登封市产业集聚区、新密市产业集聚区、荥阳市产业集聚区、巩义豫联产业集聚区、巩义市产业集聚区、郑州白沙产业集聚区。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是政府的派出机构,下设一办三局,主要负责产业发展、规划环保、招商发展、项目投资管理等经济工作,部分产业集聚区下设有企业服务中心等二级机构,服务于企业发展。另外我市还有10个工业园区,管理方式与产业集聚区相似。产业集聚区和工业园区内的物业管理实行社会化服务,物业公司属企业性质,不是园区管理机构。
二、近年来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情况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创业富民的重要渠道,在扩大就业、增加收入、改善民生、促进稳定、国家税收、市场经济等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我市的小微企业发展迅速,在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增强。为扶持引导小微企业发展,省、市分别出台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郑政〔2016〕28号)、《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豫发〔2018〕17号)、《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规定》(郑发〔2018〕25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豫发改法规〔2019〕271号)等政策文件,在财税扶持、金融信贷、用地政策、用能用电、科研创新、企业减负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今年印发的《2020年郑州市推进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郑办文[2020]10号)指出,“谋划推动产业集聚区以区中园形式进行统一规划和整体开发,布局建设一批高端产业园、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园、专业孵化园、返乡创业园、中小微企业园,引导特色产业集群发展。”为小微企业在产业集聚区提供了发展空间。今年的突发疫情,使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受到了严重影响,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帮助小微企业纾困解难,省、市和产业集聚区相继出台了应对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发展的政策措施,对园区内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承租市级全额供给的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房屋的,实行房租“两免三减”政策,前2个月房租全免,后3个月房租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以上政策措施的实施,正如您所说,“政府和社会对小微企业的发展越来越关注,加大了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改善了小微企业经营环境,助力了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我市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出现了积极变化。”
三、进一步落实扶持政策改善经营环境
我委作为本提案办理的协办单位,对您所提问题和建议高度重视,接到提案后,立即向各产业集聚区和工业园区沟通了解管委会内设机构职责分工及扶持小微企业政策落实情况,并在8月13日召开的全市产业集聚区工作会议上,就落实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小微企业营商环境等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在下步工作中,一是密切关注园区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协调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发展壮大小微企业的政策措施。二是积极配合工信、房管等部门,研究制订工业园区的物业管理条例,为园区物业等提供收费标准。三是会同工信、房管等相关部门,跟进督查对微小企业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指导园区增强服务企业意识,提高服务企业质量,研究惠企政策,落实企业优惠政策落地等。
相信,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各项优惠政策的扶持下,我市小微企业会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发展壮大,会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起到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最后,感谢您对园区小微企业的关心和支持,殷切希望您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关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积极为建设郑州国家中心城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