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筑巢引凤上侧重‘筑巢’”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营商环境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态、社会生态的综合反映,也是一个地区软实力、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当前,全国自上而下都把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摆在突出位置,作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之举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郑州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营商环境评价为抓手,聚焦群众反映突出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强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多措并举补短板、促提升。由于营商环境工作涉及领域和环节众多、涉及范围广,虽然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依然需要改进改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我们一直在努力。
一、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政务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印发《郑州市进一步推进“一网通办、一次办成”政务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一是强力推动“一件事”集成办理,截至目前,共梳理386个“一件事”,申请材料由1577项压减至653项,压减58.59%,办理时限由3007天压减至756天,压减74.86%,跑动次数由577次压减至101次,压减82.5%。其中市政务服务网已上线“一件事”事项148项,个人企业高频事项97项,总计245项。二是全面提高“一网通办”比例,以郑州市1480项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为基础,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取消审批服务事项48项,剔除非涉企业公民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业务11项,调整增加16项,下放32项,按照省级要求细化颗粒度增加53项,当前保留市级政务服务事项1458项。截至目前,已完成98%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已完成新增150个公民个人事项凭身份证“一证简办”,394项“一件事”依托“郑好办”APP实现了“移动办”。三是“一证办”扩容增效。推动群众凭身份证办事,按照“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和政务流程再造。截止目前,建立168项“一证简办”事项清单,涵盖出生、就业、车辆、住房、社保、生活缴费等民生高频领域。在实现线下窗口凭身份证办的基础上,积极丰富拓展事项办理渠道,125项实现APP“刷脸办”、智能办、不见面。
(二)商事登记改革持续推进
印发了《郑州市商事登记改革提升工作方案》,以商事登记“一件事”为统揽,逐步完成建立商事登记“一件事”目录、整合商事登记“一件事”申请材料表单、重构商事登记“一件事”审批流程、延伸商事登记“一件事”办理广度、做优商事登记“一件事”技术支撑等5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市商事登记改革再提速,全面提升商事登记一网通办能力和水平。目前,商事登记涉及的5个部门的系统已经全部打通(政务平台与公安印章刻制系统、郑州银行开户系统、税务电子税务局业务系统、社保局社保登记系统),首批11个商事登记“一件事”进行了多次上线前测试验证,确保6月底上线。第二批16个“一件事”已完成标准化编制工作,正在进行事项确认。在此基础上,又梳理了高频事项36件,并完成26个“一件事”的标准化编制工作。
(三)“互联网+政务服务”
一是推出“郑好办”APP,融合社保、公积金、教育、医疗、税务、公安、民政、房管、不动产等部门,为市民提供一站式综合政务服务。截至7月底,依托“郑好办”APP上线运行的政务服务、便民服务数量合计394项,“郑好办”APP用户数达84万余人,日均活跃用户3.6万余人次。二是坚持系统支撑,促进线上线下全面融合。积极推动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共享,累计实现系统打通和数据对接的系统共72个,市本级2020年认领监管事项主项783项,完成覆盖282项,主项覆盖率达到36.02%,监管信息累计汇聚69860条。三是推进完成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本单位(本级)行政权力事项要素的全面更新,实现县(市、区)级非涉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的在线办理。
二、营造竞争高效的市场环境
(一)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体系
一是出台了《郑州市优化市场监管营商环境若干措施》,从市场准入、下放权力、缩短时限等市场监管职能全方位优化服务,释放市场活力;积极推动建立“两库”,指导各单位建立抽查对象库,协调解决非市场主体库建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制定出台《郑州市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2020年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信用相关政策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强化信用平台建设和应用,积极推动环保、食品药品等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在政府行政管理中全面推行信用核查,进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单位验收评审和结果公示;积极开展“信易贷”“信易保”,加强信用信息应用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归集发布三批防疫期间红名单,发挥社会信用政策对防疫工作的支持作用。
(二)放宽市场准入
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一是制定《郑州市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实现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一次办妥和全程电子化EMS送达不见面备案,实现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受理”。二是深入推进准入许可改革,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等5个许可事项的延续换证实行告知承诺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发证产品种类从24类压减至12类以内。三是规范招标投标流程,全面实施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大幅度降低了市场主体交易成本,减轻了企业负担;加快推进便民服务制度的建立及实施,推动制定实施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绿色服务通道工作制度(试行)》,开通招投标绿色服务通道,对重大项目实行“全天候、零时限”服务。
(三)积极开展支持企业服务
一是落实首席税务服务官制度,为疫情防控相关企业、重点民生保障企业、外资外贸重点企业以及重点税源企业配备首席税务服务官,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全流程的税收服务。已为全市1154户重点企业配备了395名“首席税务服务官”。二是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发布185项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实现90%以上业务可以网上办理等便捷办税措施。推行无纸化和容缺办理,纳税人可通过“非接触式”方式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证明开具和退(免)税申报事项。三是推进科技和金融深度融合。持续做好“郑科贷”业务,6月份支持科技型企业贷款2400万元;积极跟进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开展科技型企业专项担保增信业务;努力做好技贷款利息补助、担保费用补助、企业股权融资补助和科技投资风险补助的申请受理准备工作。四是不断增强中小企业扶持力度。健全完善银企双向信息沟通机制,加快解决银企合作中信息不对称,政策掌握不充分,衔接渠道不畅通等问题。加强信用信息应用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印发《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应用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挥信用信息积极作用,着力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加快复工复产,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三、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一)实现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
为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办案效率,我市在郑洛新自主创新示范区成立郑州高新区知识产权巡回法庭,在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水片区成立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巡回法庭,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由原来的单独审理整合到一个审理庭进行审理,提升“三合一”审判专业化水平,严格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链条式、产业化知识产权犯罪惩治力度,为企业家弘扬创新精神、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推进善意文明执行
稳妥采用执行措施,特别是在上半年疫情期间,审慎开展涉疫情案件的执行工作,对于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陷入暂时困境的企业,积极引导当事人和解,暂缓采取失信惩戒、限制消费措施,暂缓冻结、划扣用于恢复生产、发放工资的资金,暂缓处置企业土地、厂房、设备、成品等财产,严格控制对企业法定代表人采取人身强制措施,为企业恢复生产经营留出时间、创造条件,依法保护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三)持续开展扫黑除恶,净化市场经营环境
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启动多部门联动机制,聚焦黑、恶、乱等问题突出领域,在全市开展“社会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月活动”,加快推进制度机制建设工作,以制度监管、监督、治理行业乱象。印发《关于规范“三书一函”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压缩黑恶犯罪空间,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建立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体系,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
(四)为市场主体打造畅通、便捷、高效的绿色诉讼通道
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依托诉调对接中心、人民调解室、线上调解平台,诉前化解纠纷28220件。以“一次办好”为目标,提供集约化诉讼服务,推向保全、送达、委托鉴定、委托评估等诉讼事务一站式办理,提升群众诉讼便利化程度。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性工作,需要政府各部门共同努力,协调配合,同时也需要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与支持。郑州市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牢固树立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软实力和竞争力的理念,以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检验标准,把打造一流政务环境作为鲜明标识,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作为重要抓手,把为企业发展搭台减负作为关键环节,为打造国家高质量发展区域增长极注入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