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522/2020-00146
  • 郑州市财政局
  • 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2020-09-30
  • 2020-10-23
关于建立寄宿制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生活补助制度的建议提案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00230号提案的回复

郭玉兵委员:

您提出的 “关于建立寄宿制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生活补助制度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6年9月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完善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豫政〔2016〕163号),明确要求“保障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教师工资。各级政府要确保公办普通高中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艰苦边远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普通高中教师发放生活补助、探索建立寄宿制普通高中教师生活补助制度。”

依据豫政〔2016〕163号文件精神,2017年经市政府同意,郑州市教育局、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审计局四部门联合出台了《郑州市关于建立寄宿制普通高中教师生活补助制度的指导意见》(郑教财〔2017〕85号)。意见第一条明确提出:补助范围对象严格控制在市财政经费保障的公办寄宿制普通高中(含完中学校高中部)学校直接参与班级超课时教学的教育工作者。

由于《郑州市关于建立寄宿制普通高中教师生活补助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对教师生活补助发放范围有非常明确和严格的规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不在发放范围内,暂时不能发放生活补助。建议郑州市教育局积极向上级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政策和倾向性支持,财政部门做好配合工作,让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同样能够享受到生活补助。

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在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市的财政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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