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709/2020-00165
  • 郑州市公安局
  • 提案
  • 2020-07-01
  • 2020-07-19
关于改善自行车交通系统的提案的回复
关于对市人大十四届三次会议第338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靳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自行车交通系统”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郑州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关于城市道路车道宽度设置我们是按照国标GB51035-2015《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中设计速度≤60km/h,大型车或混行车道为3.5m,小客车专用车道为3.25m。平面交叉口进口车道宽度参见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2010,交叉口进口道每条车道宽度宜为3.25m,困难情况下最小宽度可取3.0m,改建交叉口用地受限时可取2.8m;交叉口出口道每条车道宽度不应小于路段车道宽度,宜为3.5m,条件受限的改建交叉口不宜小于3.25m。由于我市市区道路基本都是老旧改建道路比如花园路、紫荆山路我们已经将部分路口的车行道压缩到2.7米已经低于国标的最低要求,但是由于道路的实际宽度问题我们已经最大化的保证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通行,下一步我们会参照“一环十横十纵”的整改效果对市区有条件的道路进行非机动车道的整改工作,同时会加大路面民警和协管员对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做出劝导,减少非机动车进入快车道的现象,以确保道路的安全与畅通。

    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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