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522/2020-00147
  • 郑州市财政局
  • 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2020-09-30
  • 2020-10-27
关于上下联动多措并举补短板 开创我市学前教育新局面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00369号提案的回复

张翼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上下联动多措并举补短板 开创我市学前教育新局面”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郑州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年均下达学前教育发展资金1亿元以上,支持各县区改善公办幼儿园办学条件,扩大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资源,缓解入园难问题,提高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三是建立幼儿园升级达标奖励制度,对通过达标升级实现规范办园的城乡企业办和民办幼儿园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民办幼儿园达标升级,提高教育质量。

今年市财政合理调整匹配市、区两级教育事权和财力,将8.8亿元的教育费附加收入以及6.2亿元的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全额下划各区,占财政体制改革下划财力的49%,今后每年都将保持15亿元的基数下划各区,支持各区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的通知》(豫政办〔2017〕143号)文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县级政府是发展当地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立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履行落实学前教育经费投入的主体责任。”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财教〔2019〕80号)文规定,“(1)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属于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按照学校隶属关系分别承担,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引导支持。”

下一步,市财政还将继续大力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一是继续实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力度,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二是减免政策逐步推进。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大力发展公办园,充分发挥公办园保基本、兜底线、引领方向、平抑收费的主渠道作用”和“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要求,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大幅度降低幼儿家庭负担,提高学前教育资助水平,做好政策兜底,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施奖补,逐步降低普惠性民办园收费。三是积极主动,争取中央和省等上级资金对学前教育的支持。

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在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市的财政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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