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522/2020-00148
  • 郑州市财政局
  • 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2020-09-30
  • 2020-10-27
关于将民营企业家培训经费纳入工商联财政预算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00279号提案的回复

王清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民营企业家培训经费纳入工商联财政预算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依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郑发〔2018〕25号)、《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郑发〔2108〕26号)和《郑州市优秀企业家领航计划实施细则(暂行)》(郑发〔2107〕116号)等文件精神,市工信局每年对领军型企业家、成长型企业家组织学习培训,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对民营企业负责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负责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双创”基地及入驻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

2017-2019年,市工信局共举办8期专题培训班,培训企业家1229人次;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举办7期,培训企业家630人次。市本级连续三年共投入企业家培训资金519万元,据调查,我市企业家对培训开展情况满意度为98%。通过政府组织培训,我市企业家素质持续得到提升;政府搭建我市企业家与知名企业沟通交流平台,更好交流学习先进理念,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依托高校科研资源,共举办产学研对接活动;组织产销对接活动,搭建我市本地企业产销对接平台。

  2020年市工信局预算安排企业家培训费123万元,共3期400人次;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预算安排企业家培训费90万元,共3期300人次。

您提出的“关于将民营企业家培训经费纳入工商联财政预算的建议”的提案 ,鉴于市工信局和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已连续几年在做民营企业家培训工作且成效较好,2020年民营企业家培训经费已经在上述两个部门安排预算,您提出的“关于将民营企业家培训经费纳入工商联财政预算的建议”的提案目前暂无法落实,以后年度根据部门职能分工和调整对企业家培训经费的预算做相应调整。

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在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市的财政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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