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522/2020-00149
  • 郑州市财政局
  • 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2020-09-30
  • 2020-10-27
关于落实初中寄宿制学校教师生活补贴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00288号提案的回复

何守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初中寄宿制学校教师生活补贴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调整理顺教育管理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9〕61号)、《郑州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调整理顺市区教育管理体制经费保障及资产清算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20〕14号)文件精神,郑州市属初中及资产经费已全部移交区级管理,郑州市财政局不再安排经费支出,现不具备出台寄宿制初中生活补助制度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七条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目前初中分级管理后,全市初中均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归属各区管理。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各区尽快开展寄宿制初中学校教师生活补助调研工作,详细摸清辖区内寄宿制初中学校教师超工作量工作情况及学校相关意见建议。

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在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市的财政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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