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522/2020-00154
  • 郑州市财政局
  • 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2020-09-30
  • 2020-10-28
关于郑州北拓发展建立黄河新区 打造黄河新城布局未来产业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00558号提案的回复

张道库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郑州北拓发展建立黄河新区 打造黄河新城布局未来产业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总部企业支持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和河南省第九次党代会会议精神,鼓励和促进我市总部经济发展,从2011年起,我市陆续出台了《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总部经济发展的意见》(郑发〔2011〕35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2011〕109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总部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郑政〔2015〕8号)等一系列文件。2017年,根据经济发展形势变化,我市对2011年《郑州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激励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2017〕34号),并正式启动总部经济认定奖补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共开展了两年总部企业认定工作,共认定总部企业37户,累计落实奖补资金6001.99万元,有效促进了我市总部企业的引进培育及总部经济发展大环境的形成,较好地发挥了总部引领作用。

二、开展新的总部企业支持政策制定工作

鉴于郑政〔2017〕34号文有效期届满,为了进一步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引进、扶持和培育总部企业,助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我局对广州、深圳、成都、武汉、济南等5个先进地市与我市总部经济政策进行对比分析,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各县(市、区)修改意见,选取部分已认定的总部企业进行座谈,并充分结合我市实际,于2019年正式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郑政文〔2019〕157号)。新《办法》适当放宽总部企业认定条件,并对新引进的总部企业降低了评定门槛。奖补方面政策更加全面,标准更加合理,力度也更大,除对原有的落户奖励、办公用房补助、经营贡献奖励等三项奖补政策进行了修改完善外,增设了提升奖励、战略新兴产业支持、人才奖励、土地扶持、融资支持等五项新的奖补政策;同时,完善人才保障、协调服务等两项服务措施,最终形成“8+2”项奖补政策和服务措施体系。该文件自2020年1月1日生效执行,受疫情影响,2020年的总部企业认定工作将于近期开展。

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在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市的财政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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