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子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郑州幼儿‘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投入,一是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认定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按照年生均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在此基础上,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幼儿,按照年生均600元标准补助保教费。对建档立卡家庭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每年补助1000元。二是年均下达学前教育发展资金1亿元以上,支持各县区改善公办幼儿园办学条件,扩大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资源,缓解入园难问题,提高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三是建立幼儿园升级达标奖励制度,对通过达标升级实现规范办园的城乡企业办和民办幼儿园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民办幼儿园达标升级,提高教育质量。
下一步市财政还将继续大力支持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是继续实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力度,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二是出台新的资助政策,大幅减(免)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城乡低保家庭幼儿保教费。三是减免政策逐步推进。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大力发展公办园,充分发挥公办园保基本、兜底线、引领方向、平抑收费的主渠道作用”和“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要求,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大幅度降低幼儿家庭负担,提高学前教育资助水平,做好政策兜底,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施奖补,逐步降低普惠性民办园收费。
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在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市的财政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