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709/2020-00232
  • 郑州市公安局
  • 提案
  • 2018-12-03
  • 2018-12-03
关于如何改善学校门口交通拥堵的建议的回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9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赵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如何改善学校门口交通拥堵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郑州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一、全面普查、完善各项交通设施。

1、支队充分发挥交巡警覆盖面广、对辖区情况熟悉的特点,每学期开学前开展一次全市学校、幼儿园设施情况普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整改,确保在第一时间保障学生的出行安全。

2、每年雨季来临前,为避免学校周边及全市道路出现用电事故的发生,针对每一处信号灯、电子警察、交通信息采集及其它智能交通设施都会进行严格的用电安全检查,确保校园周边各用电设施的安全运行。

3、借助现有的城市智能交通管理设施,科技提升校园周边安全水平。支队针对市区各学校周边信号灯控制路口制定了上放学期间信号配时方案,通过自适应协调控制,优先放行学校出、入方向车流;利用智能交通监控系统,定时针对学校门前、周边路口学校方向进行自动监控,方便出现安全事故时的调查、取证。

二、增派警力、确保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良好。

    1、严格执法,排除事故隐患。一是支队集中警力重点查处校园周边路段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违反交通标志、标线,车辆占道行驶、逆向行驶、乱停乱放,非机动车及行人随意横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根据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上路行驶的规律特点,科学调整警力,突出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对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使用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农用车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处。对执勤中发现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教育行政部门对有关学校进行整顿,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充分发挥农村“两站”“两员”作用,利用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及时查处、劝阻“黑校车”、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等违法行为。

2、加强疏导,坚持护学执勤。除寒暑假外,支队坚持学校门前高峰期执勤制度。依托三级网格勤务模式,责任落实到人,在早中晚学校上下学高峰期根据网格号辖区规划,对辖区内的学校进行巡逻。受警力不足的限制,对于临靠主干道、容易造成拥堵、门前路况复杂的学校优先保障执勤,开展违法停车进行劝离和道路交通疏导工作。同时深挖警力资源,在上下学时段抽调办公室、车管中队民警或交通协管员护学执勤,最大限度保障师生出行安全、秩序良好。除交警力量外,积极争取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和各级政法委的关注与支持,组织治安民警和巡防力量开展校园门前执勤工作,弥补警力不足。对于住宿类学校,辖区大队会在每周一次的学生家长接送学生高峰时,安排民警和协警在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进行车辆的指挥疏导和交通秩序的疏导。日常管理中,属地交警部门注重与校方的沟通联系,每逢重大考试,召开家长会、家长开放日等校园大型活动时期,支队都会及时安排警力到校园门前指挥疏导、安排车辆停放,维护秩序。

三、加强源头管理,确保校园通勤车辆及驾驶员状态良好。

支队每学期组织各大队车管民警展开一次对接送学生通勤车辆的安全检查及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活动。一是全面检查校车运行情况,对接送学生校车的运行时间、行驶路线和驾驶人逐校逐车进行核实建档。二是会同教育部门对校车司机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学校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与通勤车辆驾驶员签订责任书,做到不漏一车一人,确保车辆状态和驾驶员素质良好。三是进行校车安全技术检验,严禁报废车、病车、事故隐患车上路行驶。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标准《校车标识》(GB24315-2009),凡达不到标准或喷涂不规范的,不予办理校车注册登记业务,不准用于接送学生。校车的报废实行民警监销制度,达到报废标准的予以强制报废。四是对校车驾驶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校车驾驶人的驾驶资质进行审查,防止准驾车型与校车车型不符的驾驶人驾驶校车;对交通违法记满12分、驾驶证逾期未审验的校车驾驶人,要坚决停运,待复验或审验合格后再恢复上岗;对在两年内有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或发生负主要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及时通报教育部门和学校,坚决不允许以后再驾驶校车。

四、加强宣传教育、安全意识进校园。

支队以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为载体,包校民警任学校交通安全辅导员,每月结合各所学校的实际和学生的特点,因地制宜,通过上安全课、播放光盘、散发传单、摆放展板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工作中,支队着力突出以下三个重点,有效提升宣传教育工作效果。

一是突出低龄学生心理特点与教育的基本规律。支队制定科学的宣传工作计划,本着从少儿抓起这一宗旨,开设交通安全常识,图文并茂、通俗易懂、活泼新颖,形式多样、寓教于乐。通过广泛宣传向孩子们进行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培养孩子们从小养成遵守交通法规和自觉维护交通秩序的良好习惯。

二是注重家庭交通安全教育。支队积极协调教育局,在各中小学校通过召开学生家长会、致家长公开信、发放安全责任通知书等形式,劝导家长不要雇用无资质的车辆、驾驶人运送学生,增强家庭的交通安全教育和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同时也让学生在参与交通实践中逐渐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确保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

三是切实提高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通过媒体宣传,在学校附近发放宣传资料、悬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横幅等多种宣传方式,教育机动车驾驶人养成良好的行车习惯,要在学校周边路段限速行驶,对于路面出现的学生队伍要及时避让。除了做好校内宣传,支队还组织民警深入校园周边的农村、社区,集中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使社会、学校、校车经营单位和驾驶人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四是建立交通安全宣传常态机制,定时、定期、定点指派民警到校为全校师生举办交通安全讲座,经常性地深入课堂为学生上交通安全课,让学生们懂得怎样才能更好地安全骑车、乘车,确保自己的出行安全。

五、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由于校园周边本身道路条件限制和前期规划欠账,我市各校园周边停车位供给严重不足。经支队调研,目前全市学校周边共有停车泊位仅3000余个。停车泊位供给严重滞后校园门前庞大的停车需求,大量接送车辆只能无奈占道停车。

另一方面警力资源缺乏。据统计,我市建成区灯控路口1500余个,建成区主干道临街的中小学、幼儿园432个,而交警执勤警力仅不足400人,执勤警力不但要负责全市路口路段交通指挥、疏导,交通违法处罚,还要负责市区交通事故先期处置、接受群众求助、交通安全保障任务警卫等一系列警务活动。警力资源远远无法满足当前的交通管理需要。因此警力很难覆盖到每个路口、路段,和每个学校、幼儿园。

面对上述问题,交警部门积极谋求解决之道。一是争取教育部门支持,倡导学校建立健全路队机制,在距校门一定距离的多个方向设置路队集合(解散)点,变校门前扎堆堵门式接送为多点式分散接送。二是组织学校利用家长志愿者互学队维护校园周边出行秩序,提示车辆行人遵章出行,要求家长车辆不要在校门周边100米内停靠上下学生。三是指导学校在接送高峰期通过摆放交通隔离设施、喷涂家长排队等候区等,规范排队接送,避免出现占用道路、堵塞通行情况。四是联系学校通过设置曝光台、校讯通等形式,曝光不文明行为,促进家长学生自觉遵守秩序。

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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