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709/2020-00236
  • 郑州市公安局
  • 提案
  • 2018-12-03
  • 2018-12-11
关于解决学校门口交通拥堵的提案的回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1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袁鲜丽委员:

您提出的“解决学校门口交通拥堵”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郑州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校园周边交通安全一直是我支队关注的重点工作,仅2018年就针对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缺失和校车配套停靠站点交通设施进行过多次排查,而且我们针对校方反映过来了门前交通安全设施完善意见和建议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完善,各辖区大队也针对学校周边的禁停标志、警示标志、限速标志以及人行横道和网状线缺失情况,不间断的向支队反馈报告缺失情况,我们也会在最短时间内予以完善。

一、划分安全区域。

依据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规范《中小学与幼儿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GA/T 1215-2014)》校园出入口应施划网状黄色禁停线。我们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也充分结合了每所学校具体情况,在校园门口施划黄色网状禁停标线,同时辖区大队也与学校进行沟通、联络,在远离学校100米以外路段设置学生下客区,乘坐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学生在落客区下车后,步行进入学校,确保学校门前安全、畅通、有序;

二、增设交通设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前几年已经从校园安防角度出发,在校门处设置了防撞移动栅栏,并结合城管部分在路侧石上设置了人非隔离护栏,同时结合辖区派出所、办事处等部门在学校门前及道路上增加了监控摄像头。根据市局《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实施方案》和支队《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幼儿园及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实施方案》我支队结合郑州市具体情况制定市区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标准:

1、学校大门应施划人行横道线,除大门在路口50米范围以内的学校;

  2、路段学校门前人行横道线两侧应设有人行横道警示标志(小学、幼儿园应为注意儿童警示标志),建议采用更为醒目的荧光黄绿色反光膜;

  3、路段学校门前人行横道线两侧应设有“前方学校、减速慢行”文字提示标志;

4、市区学校门前为双向4车道(含4车道)以上道路,可在人行横道线处设置移动式信号灯,信号灯摆放由学校管理,维护、修理可委托八大队,信号灯费用由学校或政府出资。(如:航海路六十三中等);

  5、学校周边可根据具体道路情况设置临时停车位,供接送学生车辆停放。

我支队同时与市教育局和各区属中小学积极联系,定期完善市区校园周边相应的交通设施,确保师生出行安全。

三、配备专兼职人员。为确保学生上下学挨肩交通安全,我们已经结合辖区办事处安排联防队员在校门前进行交通疏导,对于一些临近交通干道的学校,上下学期间也安排了民警进行疏导。同时,下午城管部门也针对学校门前和附近小商小贩进行了整治、查处。

四、加大宣传力度。校园交通安全宣传一直是我们关注的重点,2018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宣传,提高师生法治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我们已经联合市教育局开展了以“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平安校园行”为主题的多次宣传活动。

5、加大奖惩力度。针对各类交通违法,我支队一直保持严厉查处的高压态势,在民警日常现场处罚的基础上,我们又利用科技手段不断拓展非现场执法手段,如:针对机动车方面在原有9种电子抓拍类型的基础上扩展到13种电子抓拍类型。针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现象,研发了路口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抓拍设备。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其他相关部门将交通违法行人纳入个人诚信体系中进行管理。

五、学校门前单行。您所提在学校门前采取单向交通组织的建议,我们认为应当慎重妥善对待,一是每所学校门前道路情况不一样,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存在不同情况,无法统一单行管理;二是学校门前拥堵存在时段性和假日性,非上下学期间和假日期间门前基本没有拥堵状况,不需要单行交通管理。针对您所提的分时段上下学期间单行,我们在部分区域非交通干道的学校门前进行了部分尝试(如:中原区计划路上的建设路第二小学),在上下学期间联合校方在计划路南端采取设置临时地摆标志和人员管理的模式进行单行尝试有一定的效果,但也确实给沿街社区出行和周边车辆出行带来了一定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积极联合学校、各办事处对非交通干道的学校门前单向交通管理进行尝试,摸索出一套及能够学生保障出行又能够尽可能少的减少对周边车辆出行的干扰的管理模式。

    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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