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都军民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促进郑州市科技成果本地化应用的建议”收悉。现就提案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成果本地化应用的支持政策
市科技局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的若干政策措施》、《郑州市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发展的若干政策》一系列配套政策,建立了覆盖支持加大研发投入、科技金融、成果转化、高企培育、新型研发机构、产学研合作等科技创新方面的政策机制。市工信局出台了《郑州市建设中国制造强市若干政策》、《郑州市2020年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鼓励使用地方名优产品,推动本地智能装备、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二、关于加强成果本地化应用的推介
贯彻落实《郑州市建设中国制造强市若干政策》,每年推荐郑州科技创新产品进入《郑州市地方名优产品推荐目录》。加强各级政府和企业采购对地方名优产品的拉动作用,鼓励政府投资项目以及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重大装备和产品的项目,定期对政府投资项目及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项目中地方名优产品采购情况进行考核。对本市企业使用非政府资金采购《目录》中产品年累计在 1000万元以上的,按采购金额的1%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励资金主要用于企业采购本地名优产品方面。
三、关于完善政产学研用协同机制
深入推动郑州市产学研合作,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建立深度合作。2019年,全国技术合同登记系统显示,郑州轻工业学院、郑州大学等16家高校输出技术成果1041项,实现技术交易7亿多元;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七研究所等42家驻郑科研院所输出技术成果867项,实现技术交易18亿多元。联合市财政局研究制定《郑州市获得国家和省科学技术奖配套奖励办法(暂行)》,积极引导、推动本地科技成果争创国家级、省科学技术奖,激发我市科技工作者和研发团队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我市有6项荣获国家科技奖励,162项获省科学技术奖,省奖一等奖占全省的71.4%。
四、关于支持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建设
深入推动《郑州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办法》、《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郑州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实施细则》等政策落实,加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大型仪器共享服务平台建设,新增省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7家,累积达到41家;浙江大学中原研究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郑州研究院等一批高端新型研发机构签约落地,引进和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累积34家;提升大型科研仪器使用效能,共享使用数量达到5810台(套)。
为发挥全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作用,聚集国内外创新资源,培育和发展全市统一开发的技术市场,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我市正在谋划建设郑州科技大市场,立足于支撑国家技术技术转移郑州中心、中原科技城建设,打造创新资源集聚高地和科技要素交易枢纽,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谋划搭建线上线下高度融合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加速集聚技术、资金、人才、服务等科技资源,激活创新要素,促进全市技术交易活跃开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持续加强与您的沟通和联系,期待您持续关注我们的工作进展,欢迎您对科技工作继续建言献策。
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2020年8月13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转化处
联 系 人:陶海潮 电话:67180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