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鉴先进城市居家养老模式 打造我市居家养老示范社区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00499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刘清江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借鉴先进城市居家养老模式 打造我市居家养老示范社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市老年人口快速增长,老龄化程度进一步提高,“老有所养”日益成为老年人期盼、社会关注的共同话题。自2017年,我市承担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任务以来,不断加强政策创制,整合服务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持续强化绩效考核,扎实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初步建立了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融合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了老年人个性化、多样化服务需求,老年人福祉不断增进,老年人生活质量明显提高,社会公平和谐得到促进。
一、注重建章立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初步建立
截至2019年底,郑州市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已达141万,占人口总数的16%,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如何实现 “老有所养”将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根据中央、省关于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的一系列政策安排,我市先后制定出台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建设郑州健康养老产业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郑州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暂行办法》、《郑州市城乡养老照料设施建设资助和运营管理暂行办法》、《郑州市加快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了政府职责,从落实优惠政策、建立补贴制度,发挥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等方面,逐步建立健全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加大奖补扶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快速推进
我市出台的《郑州市城乡养老照料设施建设资助和运营管理暂行办法》(郑民文〔2018〕102号)文件,对城乡养老照料设施实施分类管理和扶持,按照规模大小和服务内容不同,分为综合性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托老站)和居家养老服务站三大类。并明确了其布局和功能规范及设置要求。对社会力量建设和运营的养老照料设施,给予相应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采取自建方式或通过购买形式新建运营的养老服务中心,市财政每张床位补贴9000元,改建或租赁形式运营的养老服务中心,每张床位补贴6000元。根据日间照料中心(托老站)、居家养老服务站面积给予建设补贴,面积200㎡及以上补贴10万元,面积每增加100㎡增加补贴5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建成并正常运营的根据面积及规模大小给予运营补贴。面积200㎡及以上300㎡以下的每年补贴1万元,面积每增加100㎡增加补贴50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同时,配置一般大额设备(无障碍电梯、空气能热水器等)可申请配置设备补贴,规划配置电梯的单项补贴上限不超过20万元,其他单项补贴上限不超过10万元。并连续三年将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纳入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累计发放城乡养老照料设施建设和运营补贴5000余万元,极大的带动了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截至2019年底,全市已建成城镇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351家,符合标准的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已覆盖近40%的城镇社区;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幸福院、农村养老服务中心)200多家,大大提高了农村养老服务供给水平;全市共建成78个助餐点,24个助浴点数量,促进多元化养老服务供给能力的提升。
今年积极筹措中央和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多次召开养老服务工作会议,指导各县(市、区)开展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选址、建设工作。根据各县(市、区)报送的2020年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面积情况,按照每平方1000元的省级补助标准进行统算分配,今年已经下拨建设启动资金1.35亿元。近期还将拨付9000多万元,今年将启动城镇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近300个,力争年底建设的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70%的城镇社区。
三、创新发展思路,大力推进示范点建设
为加快推进我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努力破解大城市养老难题,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我市把握全国第二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城市的重要机遇,在2019年制定出台了《郑州市加快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的实施方案》,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总体思路,鼓励中心城区街道办社区、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作为建设主体,在全市新建一批规模大、功能全、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全力打造成我市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精品设施。经过申报推荐、实地查看及评估,最终确定了 “金水区花园路街道甲院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6个区共9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为2019年示范点。示范点均采取市财政全额投资建设的方式,第一批补助资金4261万元已于今年3月份拨付到位,将在2020 年10月底前完工并具备开业运营条件。
在总结前期示范点建设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今年6月份,我市又启动了2020年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示范点项目的征集工作,并且扩大了建设主体范围,社会组织和在郑州市域内的省直及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驻郑各有关单位均可利用家属院、老干部活动中心等现有场地或闲置用房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市财政对升级改造、装修装饰、设备购置等完善养老功能的项目予以资金奖补。
四、排除风险隐患,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的关系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一件大事。自2017年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围绕“五查五改、对标达标”要求,开展了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明显改善。今年,我市继续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达标工作和养老机构等级评价示范工程,按照《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不断完善地方性标准。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对照《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国家标准开展自查整改,并联合相关部门或组织第三方评估验收。认真贯彻落实《养老机构登记划分与评定》(GB/T 37276-2018)国家标准,做好相关宣传,建立评价实施制度,尽快启动养老机构等级评价工作。同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发挥登记评定示范效应,推动形成养老机构登记管理长效机制。
通过养老服务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35796-2017)、《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 38600-2019)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在养老机构得到普遍执行,养老机构管理与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改善,老年人养老服务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
《郑州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暂行办法》(郑财社〔2018〕1号)明确要求,坚持规范操作,注重绩效评估。明确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建立以项目申报、项目评审、资质审核、组织采购、合同签订、项目监管、绩效评估等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化购买流程,有序开展工作。加强绩效管理,建立评估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在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时,建立健全由购买主体、养老服务对象以及第三方机构组成的综合评审机制,加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绩效评价。
五、加大政府培训力度,全面建立职业教育和入职补贴制度
一是积极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且培训费由政府负担(包括培训费、书费、食宿费等)。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目前,全市近3000名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从2011年到2019年底,我市共举办养老护理员培训57期,培训人次三千余人。今年,我市仍将举办养老护理员培训,落实此项工作。二是制定出台了《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指导意见》,引导中等职业学校科学合理设置专业,高效配置教育资源,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快建设郑州健康养老产业实施方案(2018-2020年)》(郑政〔2018〕34号)文指出,重点支持郑州市卫生学校、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郑州商业技师学院等市属职业院校,鼓励引导有条件的省属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利用现有资源,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护理康复、膳食菅养等健康养老相关专业和课程,依托职业院校、市属医院和知名养老机构建设一批养老服务实训基地。持续开展养老服务管理人才、养老护理员、菅养配餐师、老年医学、康复理疗师等专业人才培训。完善财政补贴政策,对开设有养老服务专业并推荐毕业生就业的院校、养老护理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实训设备购置和参加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人员给予补贴。目前,全市已设立养老护理员培训实训基地12个。三是逐步建立养老服务人员入职补贴、社保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制度,按从业年限分别给予养老护理员每月100元、150元和200元的岗位补贴,合理确定养老机构护理人员的工资指导价加大职业培训,打通养老服务人才职业发展上升渠道。定期组织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竞赛等评比活动,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的社会地位。完善职业技能等级与养老服务人员薪酬待遇挂钩机制,对在养老机构就业的医生、护士、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具有职业或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医疗机构、福利机构相同的职业评定和晋升政策。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养老服务人员待遇保障制度,形成相对合理的薪酬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收入水平和社会地位显著提高。
六、发展志愿服务,缓解我市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短缺
自2013年以来,我市先后推动实施了“情暖夕阳,百名老人海南过冬度假”、“传递温暖,呵护夕阳,百名贫困大学生担任养老护理员”等10多个慈善助老项目,累计投入资金3000多万元,惠及社会老人15万余人。特别是“传递温暖 呵护夕阳”大学生担任养老护理员项目,在缓解郑州市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暑期用工短缺问题的同时,为家庭贫困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和勤工俭学提供了平台,推动郑州慈善、养老双发展。每年百名大学生护理员分布在我市各个养老机构完成为期40天的养老服务工作,最终获得每人4000元的助学金。2014年,该项目首次以高校联动选拔大赛的形式开展。在经历了海选、复赛、决赛等层层选拔后,每年都有百名才华横溢、富有爱心的寒门学子从千余人中脱颖而出,担任养老护理员工作。历经7年,项目大赛更加的成熟。2019年,共选拔150名优秀大学生担任2019大学生养老护理员工作并获得助学金。以公益慈善项目的形式促进大学生群体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注,也给大学生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
七、下一步工作
一是协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结合全市规划,进一步修改完善郑州市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8—2035),完成编制工作,主动应对郑州市人口老龄化的严峻趋势。
二是积极开展智慧健康养老试点,搭建市、区信息化服务平台,创新“互联网+养老”模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养老服务模式,拓宽服务范围,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品质,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养老服务。加快推进养老机构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监管系统。
三是制定落实奖补扶持政策,加强业务指导和督导,加快推进社区照料设施建设,确保全市今年至少新建改扩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00家,新增床位3000张。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并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关注我市养老事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二七区、中原区部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名单
2020年8月20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民政局 邮 编:450007
联 系 人:洪乾坤 联系电话:67178225
附件:
二七区、中原区部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名单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
所在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 | 具体位置 | ||
1 | 杏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二七区人和路办事处杏苑社区 | 大学南路与杏苑北街泰宏建业国际城22号院内 |
2 | 王胡砦社区颐养安居中心 | 二七区人和路办事处王胡砦社区 | 沅江路与南溪路交叉口东北角 |
3 | 二七区黄岗寺社区嵩山路日间照料中心 | 二七区嵩山路街道办事处黄岗寺社区 | 嵩山路南三环交叉口东南角黄冈寺嵩山路小区院内 |
4 | 黄冈寺工人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二七区嵩山路街道办事处 | 工人路于丹青路交叉口南50米路西 |
5 | 望江居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二七区嵩山路街道办事处望江居社区 | 郑密路南三环南50米路西望江居小区 |
6 | 新圃西街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二七区福华街办事处新圃西街社区 | 京广中路新圃西街7号 |
7 | 祥云社区普惠照料中心 | 二七区京广路办事处祥云社区 | 长江路与祥云路交叉口向北300米路西正商和园6号院 |
8 | 二七区亚新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二七区淮河路办事处亚新社区 | 政通路105号院内(22中对面) |
9 | 陇海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二七区淮河路办事处陇海社区 | 陇海路与勤劳街南50米路东勤劳街1号院 |
10 | 路砦社区日间照料(路砦社区普惠日间照料中心) | 二七区淮河路办事处路砦社区 | 路砦花苑5号楼与6号楼中间门面房 |
11 | 天下路社区颐养安居中心 | 二七区淮河路办事处天下路社区 | 政通路和嵩山路交叉口向西200米 |
12 | 盛世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二七区淮河路办事处盛世社区 | 嵩山路与政通路东南升龙城6号院 |
13 | 绿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二七区淮河路办事处绿云社区 | 淮南街与政通路300米绿云小区 |
14 | 祥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二七区祥和社区 | 大学中路20号(郑大市场街与大学路丁字口向北100米) |
15 | 郑州晚晴社区托老互助中心(乐町广场站) | 中原区桐柏路街道办事处正商明钻社区 | 电厂路与化工路交叉口东北角乐町广场2号楼5楼 |
16 | 郑州晚晴社区托老互助中心(伊河路站) | 中原区林山寨街道办事处郑州日报社区 | 伊河路工人路东南角 |
17 | 启福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 中原区航海西路街道办事处启福社区 | 华山路淮河路向南100米路东 |
18 | 城开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城开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中原区桐柏路街道办事处电厂南路社区 | 威尼斯水城一期商业街16号楼1楼 |
19 | 丰年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中原区绿东村街道办事处湾景社区 | 市场街文化宫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 |
20 | 中原西路街道周新花园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 中原区汝河路街道办事处澜景社区 | 周新花园2号楼1楼及3号楼1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