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发展养老产业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0050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吴营昌: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产业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养老服务事业的关注!你们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对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具有积极作用。经认真分析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国快速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我国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郑州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先后制定下发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推进医养结合等重要政策文件,对加快发展养老事业、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等问题也做了重要部署。郑州市民政局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力度推动养老产业发展,老龄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整体水平有了较大提升。
一、降低门槛,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按照“激发社会活力,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的指导思想,郑州市民政局协同相关部门研究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深化养老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养老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民函〔2019〕1号)、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的通知》(豫民函〔2019〕7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新设立养老机构方面取消了设立养老机构许可,改为养老机构备案。登记公益性养老服务机构可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经营性养老服务机构的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事业单位养老服务机构的向编制部门申请。同时,加快推进“一门、一网、一次”的政务服务改革,具备统一办理条件的,申请人可向属地负责行政审批的窗口申请,负责行政审批的窗口统一对外受理举办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核后按照申请登记的性质转相关部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政策综合激励效益,全面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18〕84号)要求,进一步细化养老服务领域优惠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养老服务放管服工作力度,抓好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民发〔2017〕25号)落实,把该放的权力放开放到位,把该管的事务管住管好,向影响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顽瘴痼疾开刀,通过压减审批流程,强化监管服务能力,进一步降低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的制度性成本。
二、加大投入,推动养老产业快速发展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建设郑州健康养老产业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郑政〔2018〕34号)明确了兴办公立和民办养老机构的目标和任务。一是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和县级福利中心、敬老院提质改造,建设一批环境优美、配套设施完善的公办养老机构,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发挥示范作用,引领带动全市养老机构健康快速发展。郑州市养老服务中心(惠济园区)、郑东新区养老服务中心和登封市、新密市、巩义市、中牟县社会福利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金水区、惠济区、管城区等养老中心项目开工建设;谋划启动郑州市养老服务中心(二七园区)、郑州市养老服务中心(登封园区)项目,加大前期工作力度。市级财政对县(市、区)公办养老机构按照每张床位6万元的标准给予建设奖补。二是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社会组织新建或承接运营政府投资建设的养老服务机构。鼓励整合改造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存量商品房等用于养老服务,建设满足不同健康状况和经济条件养老服务需求的功能型养老机构。推动建设一批适合中低收入群体老人的养护型综合养老机构,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专业化照护的护理型养老机构,提供临终老年人生活照护、姑息治疗等服务的临终关怀型养老机构和满足高端收入群体养老服务需求的高品质养老服务机构。
三、政策支持,规范政府资助养老产业发展工作
郑州市不断建立完善政策,加大投入,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和产业化建设。郑州市民政局研究起草了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了政府资助养老机构工作,提高了财政性资金效益,更好地调动了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热情。《郑州市资助民办养老机构实施方法》(郑民文〔2018〕7号)提出,郑州市资助民办养老机构的资助对象,即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或其它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依法进行法人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资助对象符合条件的都可享受建设补贴、床位运营补贴和养老院岗位补贴。养老机构自建房屋新增床位数,按每张床位9000元标准补贴,改建房屋新增床位按每张床位6000元标准补贴。按照养老机构收住年满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数,给予床位运营补贴。收住自理老年人的每人每月补助200元;收住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每人每月补助300元。经培训合格且连续服务老年人满一年以上的养老护理员给予岗位补贴。满1年不足5年的,每人每月补贴100元;满5年不足10年的,每人每月补贴150元;满10年以上的,每人每月补贴200元。
四、优化环境,拓展养老融资渠道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建设郑州健康养老产业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郑政〔2018〕34号)提出,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加大对健康养老企业的扶持。发挥政府投入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养老的力度,将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60%以上用于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社会资本市场融资,养老服务机构以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产权明晰的房产等固定资产为抵押,不动产登记机关应予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鼓励金融机构通过放宽信贷条件、给予利率优惠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利用财政贴息、小额贷款等方式加大对健康养老产业的有效信贷投入。鼓励保险公司通过股权、债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形式,为养老服务企业及项目提供中长期、低成本的资金支持。
五、医养结合,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提出,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开办老年护理院、康复医院、护理中心、医务室等内设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内设的经卫生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符合条件并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后,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条件或为内设医疗机构的,由就近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开展延伸医疗服务。入住养老机构的参保人员在其内设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及其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下一步,郑州市民政部将联合市卫健委等部门,针对当前医养结合工作中存在的服务内容不够全面、路径不够清晰、模式不够成熟、推进方法不够灵活等问题,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医养结合定位,将医养结合聚焦在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的优势互补上,聚焦在提高老年人长期照护质量上,聚焦在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及养老服务业“提质增效”上,更加重视提升服务能力,重视改善服务质量。二是充分发挥政府兜底保障和市场基础配置作用,明确政府、市场的关系和作用,重点是保障和改善城乡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长期照护,政府资源更多投向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更加突出精准施策、精准发力,支持兴建一批面向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老年养护院和医养结合养老设施。三是在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中,会同卫健部门进一步摸清养老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底数。对已经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养老机构,指导其规范服务;对尚未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养老机构,主动协调卫健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动其整改提升。四是积极参与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鼓励发展与基本医保相衔接的老年商业健康保险,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保障需求。
六、培育人才,不断提升养老护理人员服务能力
2017年9月,人社部发文取消一批国家职业资格认定,其中包括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这对养老行业影响深远。养老护理员需接受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在郑州养老行业已成共识。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是判定养老护理员技能水平的重要依据,郑州人社、民政等部门历来鼓励养老护理服务从业者参与职业资格培训,提升自身技能水平。近年来,我市建立了市、县(市、区)两级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基地,实行全员轮训制度。同时,各养老服务组织也积极招募志愿者,为居家和社区老年人开展志愿服务,丰富服务内容。2018年,我市建立了养老护理员补贴制度,对服务老年人满一年以上的养老护理员给予岗位补贴。其中,满1年不足5年的,每人每月补贴100元;满5个不足10年的,每人每月补贴150元;满10年以上的,每人每月补贴200元。下一步,我市将研究制定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取消后新的行业水平评价标准。同时通过多项举措推动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包括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鼓励行业协会发布养老护理员市场工资指导价;建立养老护理员数据库,加强服务质量评价与信用管理等。
七、拓宽渠道,探索建立志愿者为老服务机制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8〕266号)提出,建立健全养老志愿服务长效机制,扶持发展各类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志愿组织,建立志愿服务登记制度,加强志愿服务人员专业培训。《郑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郑老龄〔2017〕1号)提出,推行志愿服务登记制度,鼓励老年人参加志愿服务,充分发挥老年人在社区服务和管理、调解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维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支持老年人开展“抱团养老”、“养老服务时间储蓄”活动。本着自愿和量力而行的原则,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采取自愿结合的方式,自发开展生活休闲、邻里相望、互相照顾等互助式养老,并由社区或社会组织对其服务时间和内容予以记录,作为今后对其免费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依据。
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养老事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8月20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民政局 邮编:450052
联 系 人:洪乾坤 电话:67178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