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办纺织职工社区老年饭堂 推进社区养老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0080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办纺织职工社区老年饭堂 推进社区养老的建议”提案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郑州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答复如下:
随着我市老年人口快速增长,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剧,“老有所养”日益成为老年人期盼、社会关注的共同话题。为了更好的满足老年人个性化、多样化服务需求。我市不断加强政策创制,整合服务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持续强化绩效考核,扎实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近年来,在关爱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空巢、独居、失能、孤寡等老年群体、推进助餐设施建设方面。我市先后在出台的《郑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郑州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暂行办法》《加快建设郑州健康养老产业实施方案(2018-2020年)》《郑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郑州市民政局关于大力推进城市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的通知》《关于开展老年人助餐和助浴示范点建设的通知》等文件中,对健全发展规划、建立保障制度、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并进一步加强了优惠政策的落实和补贴制度的建立,从而充分调动了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
一是关于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出台实施了《郑州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暂行办法》(郑财社〔2018〕1号)。《办法》明确:购买养老服务的内容包含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养老服务评估等六个方面。其中既有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上门服务和社区托老、机构养老等护理服务项目,还包括养老服务质量评估等42项;购买养老服务的对象由三无、孤寡等特殊老年人扩大到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中度、重度失能老人和年满60周岁以上的失独老人、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重点优抚对象、因公致残或见义勇为伤残等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人员中失能或高龄老人;百岁老人和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老人。
2019年全市共下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资金6150万元,鼓励各县(市、区)按照“政策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老人受益”的原则,根据自身财力状况和老年人需求,开展各具特色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例如,金水区设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副科级单位),建立居家养老服务队伍,构建“一网、一卡、一平台”的12349智慧养老服务网络平台,整合辖区内资源,实现养老服务需求与服务资源的有效衔接和优化配置,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紧急救援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二七区将社区综合养老服务项目作为“温暖二七”建设中“孝老关爱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托现有社区综合用房,建设“颐养安居中心—普惠照料中心—托老驿站”梯次型养老保障网,全面推进“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通过设置社区小厨房,重点解决好高龄、独居、残障等老年人最困难的“一碗餐”问题。中原区、管城区引进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采取专业社工的专业服务和志愿者服务相结合、便民服务和公益服务相结合、无偿服务和低偿服务相结合等多种服务方式,探索出了“3+2”社区养老模式。登封市和中牟县开展了慈善助老,关爱社区困境老年人项目,购买公益岗位,引进专业社工,通过开展“情暖夕阳季度生日会”、“舌尖上的美食”—老年人健康美食小组等系列活动,为社区失能、留守、空巢等老年人提供救助服务、精神慰藉、心理疏导等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二是关于助餐点建设、运营、管理及扶持。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的《关于开展老年人助餐和助浴示范点建设的通知》(郑民文〔2018〕123号)明确了老年人助餐示范点考核细则,对其面积、功能分类和设施要求、服务质量都做了详细的规定。确认了在本市依法成立、取得相关证照的社会服务机构均可承接示范点设立,符合条件的助餐示范点,市财政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通知》指出各县(市、区)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强助餐示范点的监督和检查,规范管理和服务。对存在动作不规范、老年人满意度不高等问题的助餐点责令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示范点及政府购买服务资格。《通知》强调助餐点应坚持公益性,微利性原则,服务收费标准合理,保本微利。应当在醒目位置区分服务人群类别,明码标价,并将服务范围、服务对象、工作时间、助餐方式向社会公开。《通知》要求:“助餐点应提供符合老人口味,安全、实惠、方便、营养的饭菜。有条件的可根据老年人实际助餐服务需求和身体健康状况,为老年人提供糖尿病、高血压餐等特殊膳食,满足个性化需求”。
三是关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我市出台的《郑州市城乡养老照料设施建设资助和运营管理暂行办法》(郑民文〔2018〕102号)文件,对城乡养老照料设施实施分类管理和扶持,按照规模大小和服务内容不同,分为综合性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托老站)和居家养老服务站三大类。并明确了其布局、服务功能及设置要求。《办法》明确:中心应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保健康复、文体娱乐等各项服务并开展其他保障工作。对社会力量建设和运营的养老照料设施,给予相应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并连续三年将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纳入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累计发放城乡养老照料设施建设和运营补贴5000余万元,极大的带动了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截至2019年底,全市已建成城镇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351家,符合标准的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已覆盖近40%的城镇社区。
市民政积极筹措中央和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多次召开养老服务工作会议,指导各县(市、区)开展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选址、建设工作。根据各县(市、区)报送的2020年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面积情况,按照每平方1000元的省级补助标准进行统算分配,今年已经下拨建设启动资金1.35亿元。近期还将拨付9000多万元,今年将启动城镇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近300个,力争年底建设的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70%的城镇社区。目前中原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4家,其中位于棉纺路与桐柏路交叉口锦艺二期7号楼的郑州晚晴社区托老互助中心、棉纺路桐柏路东50米的方圆经纬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棉纺路工人路北300米的中原区锦绣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均已建成并运营。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并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运营和发展,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8月20日
联系单位: 郑州市民政局 邮 编:450052
联 系 人: 洪乾坤 电话:67178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