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61/2020-00084
  • 郑州市民政局
  • 提案,建议提案
  • 2020-08-20
  • 2020-08-21
关于整顿城市流浪人员,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 第20200141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整顿城市流浪人员,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 第2020014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袁少亭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整顿城市流浪人员,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第381号令)和《河南省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定》(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91号)的规定:“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以乞讨为生或者行乞敛财等人员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救助对象”。 

救助管理站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一项临时性社会救助措施。实行“自愿受助、无偿救助”原则。为受助人员提供机构内服务。

2013年,郑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救助管理的实施意见》(郑政〔2013〕6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形成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救助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所谓“条”,就是明确了有关部门在发现、排查、确定、告知和护送等工作环节职责,把街面救助服务细化到政府每个部门。所谓“块”,根据属地原则,建立逐级分包责任制。所谓“以块为主”,即上述工作机制中,“块”承担主体责任,“条”承担各自工作职责。

近年来,郑州市积极健全救助政策,不断完善救助体系,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救助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救助管理体制机制,增强救助管理服务能力,提升救助服务水平,郑州市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呈下降趋势。

再次感谢您给予救助管理工作的关注,希望继续多提宝贵建议。

 

                            2020年820

 

联系单位:郑州市民政局        邮    编:450007

联 系 人:郭武民              联系电话:67181190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