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61/2020-00086
  • 郑州市民政局
  • 提案,建议提案
  • 2020-08-20
  • 2020-08-21
关于疫情期间对贫困户,五保户,留守人员等特殊群体持续关注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 第2020068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疫情期间对贫困户,五保户,留守人员等特殊群体持续关注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 第2020068号提案的答复

 

程勇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疫情期间对贫困户、五保户、留守人员等特殊群体持续关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多年来,市委、市政府始高度关心、关注困难群体,时刻把他们的衣食冷暖挂在心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市委、市政府采取多种有力、有效措施,有效保障了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原五保户)等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一是完善政策措施。为做好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应对困难群体可能出现的基本生活困难,我市印发了《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郑防控〔2020〕17号)、《郑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郑民明电〔2020〕29号)、《郑州市民政局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进一步做好临时救助有关工作的通知》(民明〔2020〕64号)等文件,聚焦特殊群体,丰富救助内容,拓展救助范围,加大救助力度,简化工作流程,对于各类困难群众因疫情防控造成的生活困难,及时启动救助工作,有效保障好疫情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是开展摸底排查。疫情期间,市民政局成立专班,由局领导带队对全市敬老院、社会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救助管理站等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方位、不间断排查,要求实施封闭式管理,确保机构内特殊群体生活、安全有保障。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按照市里安排部署,履行“主动发现”责任,指导各乡镇(办事处)和社区通过微信、电话、上门走访等方式,对低保对象、特困对象等困难群体进行全面走访排查,及时了他们的解生活状况,对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及时给予救助帮扶,保障其基本生活。同时,全市加强政策宣传,运用广播、短信微信、出租车车载显示屏滚动字幕等形式,广泛公开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救助政策,县级民政部门设立并畅通求助热线电话,保障困难群体了解救助政策、知晓求助渠道,遇到困难及时得到救助。

三是多种方式救助。疫情期间,全市低保审批可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下放至乡镇(办事处)审批,低保对象暂停退出,临时救助对象范围扩展至外地户籍人口,并根据急难情况及时先行救助,通过发放米、面、油、蔬菜等基本生活物资以及温度计、消毒液等疫情辅助用品等进行救助,有效保障了疫情期间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根据统计,2020年1-3月份,全市共为低保对象、特困对象增发生活补助93.7万元,“双节”一次性补助1305万元,发放价格临时补贴959万元;新增低保对象、特困对象1019人,发放资金103.8万元;因疫情防控临时救助658人次,发放救助金43.2万元(其中外来人员2人次,2000元),发放口罩18.9万只;发放米面油和蔬菜、牛奶等物资折合人民币21.5万元。

此外,市政府已决定向全市近7万名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低收入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红利性消费券,共约3500万元,更好地保障他们疫情期间的基本生活,目前正在做前期筹备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始终如一关心关注困难群体,有效维护好、保障好他们的基本生活。                             

                         

 

 

 

                         2020年8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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