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4042/2020-00267
  •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 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2020-10-28
  • 2020-10-28
  • 2020-10-28
关于加强城区排水系统管理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20200510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翟月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片区排水系统,加强城区排水系统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郑州市城市建设的关注和指导,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片区排水系统,加强城区排水系统管理”的建议非常符合郑州市的实际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郑州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市基础设施获得了长足发展,市区内主干道和污雨水干管系统基本健全,城市品位不断提升、民众生活质量得到较大改善、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得到提升。

但郑州市属于发展中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与其他城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因受建设时序不合理、征迁困难和其它历史遗留问题等因素影响,在城市部分区域特别是城郊新建城区存在市政基础设施不完善,局部区域雨污水管网未形成系统,导致个别新建小区排水困难的现象,对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为更好地解决我市类似城市片区排水系统问题,市委、市政府多次组织发改、规划、财政等部门进行深入调研,确定了《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行动纲要(2017—2035年)》,提出“十四五期间”我市将按照“东强、南动、西美、北静、中优、外联”总体发展规划。在建设管理过程中,市政府始终坚持以城市规划为依据,并要求建设主管部门结合当地政府需求,科学合理安排各项市政工程的建设时序。在设计阶段均要求积极与规划、水务、市政等部门对接,认真听取相关意见,完善排水设计。各新建及改扩建市政项目的污雨水系统均严格按照市自然规划局的规划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新建市政项目开工建设前,相关排水设计方案必须通过规划有关部门的审批,并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实施,尽量避免发生项目建成后排水无出路的问题。在项目施工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范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管,特别是对泵站等关键排水节点严格把关,积极采用先进可靠的施工工艺和机电设备,以确保工程质量。

对于已完工项目未移交至市政管理部门的,建设主管部门会按工程总造价的5%预留作为质保金,主要用于建设期间尚未移交工程运营维护工作,以确保道路设施和排水系统的畅通;同时要求建设单位积极与接养单位对接,提供相关资料,配合接养单位尽早完成移交工作;对于ppp项目工程,市政府要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专门成立ppp项目运维考核领导小组,负责ppp项目工程运维期间的监督与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与ppp项目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维护服务费用挂钩,以确保ppp项目正常运营。

总之,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我市城市排水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势在必行。目前,我市的市政工程建设正朝着制度化、规范化、人性化的方向发展。请翟委员相信我们的政府,相信我们郑州市建设人,我们一定会在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加强与规划、水务、市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统筹谋划,优先安排涉及区域排水系统完善的项目,最大限度避免项目建成后出现排水无出路等现象的发生,为省会郑州城市功能的提升和市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作出我们郑州建设人应有的贡献。

再次感谢您对郑州市城区排水系统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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