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70/2020-00153
  •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提案
  • 2020-11-10
  • 2020-11-10
关于加快推进郑州市关停企业土地资产盘活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00389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宋伟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郑州市关停企业土地资产盘活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加快推进关停企业土地资产盘活,不仅能够盘活土地资源,促进土地高效利用,更有利于城市建设和发展。近年来,随着我市土地储备政策的调整,城市区内可储备存量国有土地越来越少,加快推进关停企业土地资产盘活,既可以搞活企业经济,促进城市发展,更有利于提高政府储备土地库存总量。

2、关停企业土地资产盘活,大多是产能落后需淘汰的企业,该类企业情况复杂,涉及企业改制或兼并、职工安置等诸多问题。资产的处置及土地收储必须对企业改制和职工安置问题完成或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顺利进行,否则职工很难配合实施土地收储工作。目前我市已成立了淘汰落后产能督察有关工作组,市工信局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人社局、节能办、应急管理局及土地储备中心等单位为工作组成员,在工作组的领导下,储备中心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3、对于涉及土壤污染的企业,依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且根据土地储备办法“存在污染、文物遗存、矿产压覆、洪涝隐患、地质灾害风险等情况的土地,在按照有关规定由相关单位完成核查、评估和治理之前,不得入库储备。”的规定,涉及土壤污染的企业应由企业自行完成治理后交由政府储备。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后不涉及污染,具备收储条件的关停企业,我中心将积极提供政策支持,收储业务受理后加快办理进度,积极盘活土地资产。

感谢您对我市土地储备工作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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