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74/2020-00276
  •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提案
  • 2020-11-11
  • 2020-11-11
关于普惠性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健医生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00099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冯静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 关于“普惠性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健医生”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并提出宝贵意见。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按照新时代妇幼健康工作的要求,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个体与群体相结合、中西医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儿童优先发展战略,促进儿童体格、生理、心理、社会适应能力全面发展促进儿童健康成长。针对普惠性幼儿的儿童保健工作,郑州市卫生健康委也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是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以信息化建设促进托幼机构管理,目前正在建设郑州市托幼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平台,,预计2019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届时将对托幼机构保健室(卫生室)设置、卫生保健人员配置、工作人员健康体检、儿童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疾病预防、膳食营养等业务的管理;实现托幼机构与区县(市)卫健委、市卫健委信息共享、数据统计、分析。利用郑州市托幼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指导各区县(市)妇幼保健机构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加强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规范集体儿童健康体检和健康管理,促进儿童平衡膳食和适量运动。

二是定期组织0-6岁儿童体检工作,各区县(市)卫生健康部门每年与当地教育部门结合,对全市0-6岁儿童及进行体检,对于在园儿童的体检结果及分析以书面形式向家长反馈。对体检中发现的疾病(中、重度营养不良、肥胖儿,严重活动期佝偻病,中、重度贫血等),以及查出的口腔、视力、听力、心理行为发育问题异常儿童,进行详细记录,建立防治档案,及时通知家长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指导处理。

三是实施健康副园长制度,郑州市教育局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幼儿园“健康副园长”选聘派驻工作的通知通过推行幼儿园“健康副园长” 派驻制度,以医教融合新模式,将专业的医疗服务前置到幼儿园,为幼儿、家庭和幼儿园教师提供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和疾病预防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为幼儿园复学后的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持,进一步提升广大家长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促进广大儿童健康成长

您提出的鼓励从每个区或社区儿童保健科的护士、医生中调取2名到就近公办幼儿园工作”等建议非常具有前瞻性,在疫情期间郑州市也采取了类似的做法,目前拟由市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疾控中心及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向市内九区推荐的“健康副园长”,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您提出政府部门统一管理保健人员,建立完整、科学的制度,保障幼儿园的保健工作流程。”等建议,我们一直在执行中,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河南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要求,为规范和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我们每三年一次对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及考核,要求培训合格者持证上岗。2017年我们邀请了国家级、省市级专家进行授课对全市1000余名托幼机构保健医进行了培训,2020年我们拟于9-10月份开展托幼机构保健医培训。

针对您提出的其他建议,主要是由教育局负责,但是需要卫生健康部门配合的,我们会积极沟通,主动配合,做好普惠性幼儿园的儿童保健工作。

    最后,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郑州市卫生健康员会                                           编:450000

 联 人:王振宇                                                     联系电话:6717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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