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532308/2020-90034
  • 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 提案
  • 2020-07-14
  • 2020-11-11
关于加快安宁疗护事业发展建议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十四届政协三次会议第20200219号 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王永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安宁疗护事业发展”的建议收悉。您在提案中建议“将安宁疗护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畴”,现结合医疗保障政策规定,答复如下:

一、认可支持安宁疗护试点工作

人生都要经历生老病死,如同春夏秋冬的轮转一样,这是不可避免的自然规律。但当一个人因为衰老或罹患绝症很快就要走到人生终点时,让他能够安宁、平静、无痛苦、有尊严地走完人生的最后阶段,不仅是对人生的敬重,对家庭的关爱,也是我们党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要求。对医疗保障工作来说,以人为本同样也是我们始终不渝的服务理念,因此2017年我省印发《关于开展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省启动安宁疗护试点工作以来,医保部门高度认可,积极配合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二、关于将安宁疗护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按照我国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管理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均由国家制定,包括郑州市在内,全省各地市、省直管县均只能使用,无权调整。因此,能否将安宁疗护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畴,也就是将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乃至建立独立的医保基金准予支付的安宁疗护险种),当前阶段只有国家层面才能决策,我市自身无权决定。

三、继续做好临终患者医疗保障服务工作

安宁疗护是非常人性化的制度设计,与长期护理保险有一定的相似性和重合度。安宁疗护和长期护理保险都能提供人性化的照护服务,更有效的缓解临终患者痛苦及其家庭负担,更好的保护临终患者的体面和尊严,因此我们在工作中均积极予以支持,其中针对安宁疗护试点工作,我们将在力所能及范围内,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好临终患者医疗保障待遇支付工作,切实减轻临终患者及其家庭的医疗费用负担;二是认真落实国家、省组织开展的涉及安宁疗护所需药品的招标采购,努力保障好药品供应;三是积极落实医疗保障新政策新规定,让我市临终患者及时得到更加全面、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继续关注医保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20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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