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532308/2020-90038
  • 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 提案
  • 2020-08-11
  • 2020-11-11
关于医保增加溶栓治疗项目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00478号 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常升委员: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关注!收到您“ 关于医保增加溶栓治疗项目的建议的提案后,我局非常重视。经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后,现针对您提出的提案答复如下:

    现行政策情况

经查阅动、静脉溶栓治疗项目不在现行的《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医保目录》,因此动、静脉溶栓治疗项目暂无该医疗项目编号和收费标准。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卫生部国家 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 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 (劳社部发〔199922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619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73号)等文件规定,全省必须执行统一的医保目录(即: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由省国家相关部门制定调整,郑州市无权限对省定目录进行修改。

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新增(修订)工作开始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完善医疗服务项目准入制度,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建立价格科学确定、动态调整机制,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的总体要求,为促进我省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使用,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20197月河南省医疗保障局会同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医〔20193号)》文件,开始对我省医疗服务项目进行新增和修订工作;20197郑州市医疗保障局、郑州市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郑医保办〔201934号),将此项工作及时安排给我市相关部门及医疗机构;20202月,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已会同相关部门于完成2020年第一批新增、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工作,第一批共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6项,修订医疗服务项目320203月,在河南省医疗保障局的安排部署下,郑州市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初审工作开始启动。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和市社保中心联合成立审定工作组织市级、县(市、区)级公立医院开展2020年度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工作遴选临床医学、护理和物价、医保、审计等专业人员组建专家工作组,负责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论证工作。根据相关要求,先由专家工作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调研、集中讨论等形式,对新增项目的申报材料和界定条件进行充分论证,再由审定工作组对通过专家论证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我市2020年度拟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初审结果上省级主管部门我市此次申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公立医院共计7家,其中,市级医院6家,县(市、区)级医院1家,申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共计88项,其中市级医院85项,县(市、区)级医院3项。目前,省级相关部门正在进行专家论证等工作,全省第二批新增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工作预计将在2020底前完成。

三、我们的建议

您提出的动、静脉溶栓治疗项目”如果不在全省第二批新增(修订)范围内,可根据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医〔20193号)文件规定进行申报。

对于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也会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根据我市基本医保基金承受能力,不断完善医保政策稳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积极配合省局做好医疗服务项目新增和修订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继续关注医保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20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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