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瑞平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将医药物资储备制度建立在基层”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人民健康和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与支持。郑州市卫生健康委收到该提案后,高度重视,你的提案对我市医药物资储备和人民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医药物资储备是国家应对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一项重要工作。充足的医药物资储备有利于及时为一线医务人员、防疫工作者和人民群众提供健康防护,有利于及时开展重大突发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应急处置,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更有利于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维护国家公共卫生安全。
为有效应对重大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协调发改、财政、应急管理、粮食与物资储备、市场监管等部门,积极谋划并做好医药物资储备工作。
一、建立多元化的医药物资储备体系
一是发挥政府主体责任。按照“政府储备为主,社会储备为辅”的原则,发挥政府、各部门、疾控中心公共卫生单位、各级医疗机构及公益性单位储备主责,统筹做好规划、制度建设、政策制定、检查督促等工作。二是建立中央、地方(省、市、县),特别是市、县两级分级、分类差异化储备,确保物资高效利用。三是鼓励医药储备企业、团体和个人积极参与并做好常用应急物资储备,推动医药物资储备企业与医疗卫生单位建立储备协议和应急供应机制。
二、建设郑州市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
积极推动建设郑州市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仓库。该项目在发改、卫生健康等部门积极推动下,正在争取国家、省、市专项资金,依托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立项建设,计划建设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该项目目前已经完成立项,下一步将积极推动项目建设。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建立后,我们将积极与工信、发改、市场监管、财政等部门沟通,制定相关储备政策和制度,做好我市应急医疗防护、消毒消杀、药品耗材、应急设备装备及车辆等应急医药物资储备。
三、建立医药物资储备制度
着眼未来,坚持平战结合,积极探索,建立规范的医药物资储备管理制度,确保应急物资储备科学有序,既能保障应急需求,又避免浪费。一是制定市、县两级应急物资储备目录。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专家制定我市中长期应急物资储备品种目录、数量和储备基数标准,并积极推动医药物资储备工作落实。二是建立统一的应急物资管理信息平台,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确保实时动态监控物资数量、种类、位置,实现高效管理。三是合理储备,强化物资轮换,提高使用效率,可以进行协议实物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由企业根据储备协议要求及自身经营情况,合理轮转,实现推陈出新,避免变质过期。四是探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对于政府储备涉及的物资采购销售、储存保管、物资运输等事务性管理服务可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第三方服务。
四、着眼疫情防控做好应急储备
为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托全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按照各级医疗机构满负荷工作1个月的用量,做好防护物资(口罩防护服)、药品、采样、检测试剂、消毒消杀、呼吸机、器械等物资储备。各级政府按照市民满负荷1周用量做好口罩等防护物资储备。郑州市具备防护用品生产能力的企业按照满负荷1个月产能,做好防护物资原材料生产能力储备。
医药物资储备是一项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工作,通过新冠肺炎疫情,下一步我们将对你的提案认真研究,积极总结疫情防控工作经验,有效开展医药物资储备,推动医药物资储备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科学化,调配使用智能化,将我市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处置工作推向新高度。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时延峰 联系电话:67883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