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常丽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预防型的公共卫生防疫体系”的提案收悉,十分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并提出了宝贵意见。我市高度重视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现答复如下:
一是我市不断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此项工作自4月中旬正式启动,市卫健委抽调了10余名工作人员,集中力量起草《郑州市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过程中,我们多次召集基层公共卫生一线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医院、市疾控中心、省传染病院、郑州市紧急救援中心等单位,召开座谈会议,听取广大医务工作人员意见建议。同时,我们还聘请郑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专家,参与意见起草与修订工作,对我市《意见》文本给予修改完善。4月11-12日,我们还邀请浙江大学王福俤、肖永红、顾华等国内公共卫生专家进行评审修改,针对卫生应急队伍建设、重大疫情监测报告、疾控机构运行机制等难点问题,为我们提出了可行性建议和意见。
二是在各级党委、政府大力支持下,我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5月中上旬,市委办公厅印发了《郑州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健康郑州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不断完善我市公共卫生应急响应体系。
三是郑州市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公共卫生工作,不断加大投入,重视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力防控新冠肺炎,取得了显著成果。目前,疾控机构达标建设工作已全面启动,中原、荥阳、新密等已完成新建疾控中心选址工作,惠济区、二七区疾控中心建设工作已基本完成,即将投入使用,管城区疾控中心已完成规划建筑设计工作,正在进行开工前搬迁动员工作。针对基层疾控机构队伍建设,印发《关于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队伍建设的意见》(郑卫〔2020〕51号)。逐步加大基层人力物力投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设施。
市卫健委结合我市公共卫生工作实际,拟定从以下几个方面,不断加强我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一是建设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多部门联动协作的应急指挥机构;建立监测预警平台、应急处置专家库,细化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分级响应处置措施,在郑州市疾控中心建设郑州市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在郑州市120中心建设郑州市突发事件医疗救援与转运基地。
二是建设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增加疾控机构人员编制,加强疾控人员业务培训,落实国家一类公益保障政策;加大疾控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对基层疾控机构实施新改扩建项目。在疾控机构运行中,研究出台工作激励措施,加强与高校合作,为我市培养一批公共卫生工作骨干。加强综合医疗机构和基层社区疾控体系建设,社区疾控防控实行“乡镇政府、公安派出所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三位一体的基层重大疫情综合管控机制。
三是建设重大疫情临床救治体系。建立市县两级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基地,二级以上医院建设感染性疾病诊疗中心,基层医疗机构设置规范的发热门诊;市、县(区)两级政府建设一批急救站、献血屋(采血站)。不断完善全市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网络。
四是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落实政府主体责任,逐步提高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比例,深化县域综合医疗改革工作,每个县(市)组建1-2家县域医共体,力争县域就诊率达到90%。保障基层人员的合理待遇,为在基层工作的全科医生发放岗位津贴,完善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助机制和养老政策,结合国家卫健委提出的“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抓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中心、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五是建设健康促进体系。深化拓展健康服务管理,健全健康教育机构和队伍,把健康教育工作纳入临床医务人员诊疗服务全过程。通过实施“健康郑州促进行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促进活动,提升我市居民健康整体水平。
六是建设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增加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编制,健全市、县(区)、乡(办)三级综合监督执法队伍,加强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通过建立完善卫生健康服务行为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公开等综合卫生监管机制,实行失信“黑名单”,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综上,您提出的“建设预防型的公共卫生防疫体系的建议”,其目的是加强我市公共卫生防疫体系建设。前期我市已经重视此项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既定目标,做好公共卫生防疫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最后,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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