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关国锋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重新将婚检纳入婚前必检项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并提出宝贵意见。为保障城乡居民婚姻幸福,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促进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郑州市一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免费婚前保健(下简称婚检)工作。免费婚检工作经历了从强制到自愿再到倡导的过程,郑州市卫生健康委也做了很多工作。
一是将婚检纳入了《郑州市母婴安全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加强科普宣传,倡导优生优育,强化群众出生缺陷风险防范意识。推动免费婚检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城乡居民全覆盖。
二是保障婚检资金,2010-2017年,在全省婚检资金都没有稳定保障时候,郑州市卫生健康委积极和财政局协调,不仅将婚检经费纳入了年度预算,而且将婚检标准由国家规定182元/对提高到了366元/对,2018年起,省卫生健康委婚检专项资金,郑州市也及时足额配套到位,为免费婚检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是完善婚检流程,对于准备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取得资质的婚前医学检查机构均可参加免费婚检。通过郑州市卫健委的多方努力,我市的婚检率由2009年的不到2%升至2019年的58.37%,10年增长了29倍。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郑州先行一步,将婚检仍纳为婚前必须检查的项目,以提高人口质量,减少出生缺陷和因病离婚的概率。”您也提出了,取消强制婚检是2003年10月1日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地方性的规章制度不能和上位法相悖,而且按照现在“放管服”的要求,针对群众是“法无禁止即可为”,针对政府部门是“法无许可不可为”,同时,采取行政强制手段可能需要人大部门立法才能实施,因此我们暂时还不能将婚检纳入婚前必检项目。但是我会加大宣传倡导,引导群众积极主动的参加婚检。
针对您提出的“婚检继续免费(可设立自费项目),给参与婚检的人员,提供礼物或延长假期等福利。”郑州市的婚检项目一直是免费进行的,并且标准也高于全省水平。2016年5月27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修订通过了《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删除了对晚婚晚育者给予的奖励假的规定,明确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妇,除国家规定的婚假三日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婚假期间视为出勤。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加强宣传力度,提高服务水平,努力提升郑州市的婚检率。
最后,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王振宇 联系电话:6717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