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74/2020-00327
  •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提案
  • 2020-11-12
  • 2020-11-12
关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0065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李华斌委员

您好!您提关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您所述,近年来我国医患关系紧张、医患纠纷频发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自2012年原卫生部与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卫通〔2012〕7号)之后,各级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和关注这一问题的妥善解决,且通过各职能部门近年来的持续通力协作,医患关系整体趋于缓和,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纠纷已成为医患双方的普遍共识,“扯横幅、搭灵堂、在医疗机构内停尸”等恶性医闹事件已基本禁绝,该社会问题已得到初步有效治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产生这一社会问题的原因分析

导致这一社会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导致极少数人心理失衡,一旦出现治疗效果没有达到心理预期的,就借机产生了要求医疗机构赔偿的心理。二是社会宣传方面存在“不尊重科学规律、片面夸大治疗效果”等问题,误导群众产生“拿钱买健康”的错误思想;而实际情况是,医疗技术并没有达到“什么病都能治”的地步,在花费巨额医疗费且并未达到预期的治疗效果,甚至“人财两空”时,极少数患者或患者家属易产生报复医生、医院以及卫生健康系统的心理,极易发生恶性医闹事件、伤医事件。三是个别报道片面渲染“药品耗材价格高、看病贵、医生待遇好”等问题,但没有深入报道“药品耗材价格的形成机制”,以及“培养一名合格的医生需要投入的时间成本、资金成本”,普通群众认识不到医生的收入与付出之间的关系,致使极少数人“仇视”医务人员。四是现行的医疗机构投入机制尚不太健全,医疗机构客观需要“赚钱养活职工、加快发展”,这一情况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发挥。五是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合理适用,进一步撕裂了医患之间的信任感。比如规定《侵权责任法》适用于医疗损害的判定,发生医疗损害案件需要举证倒置(即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要证明自己的诊疗行为、过程没有错误),客观上要求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尽可能多地给患者安排相关检查化验,以便于更加准确地判断病情,并为出现纠纷后进行举证做相应准备;这一情况客观上加重了患者的就医负担,进一步撕裂了医患之间的不信任感。等等,上述诸多因素相互叠加形成了“医患互不信任、相互提防、矛盾加剧”这一医患不和谐的社会问题。

二、解决该社会问题的主要做法

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因而彻底解决这一社会问题、重新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各相关的职能部门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齐心协力,共同解决这一社会问题。

(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一是积极推动实施医疗卫生系统的体制改革,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建立科学有序的分级诊疗秩序,一方面减轻大医院、高等级医院的诊疗压力,减轻医务人员的劳动强度,减少无意识犯错的机率;另一方面争取财政更多投入,进一步完善、提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和医务人员薪酬保障水平,减轻医疗机构的运营负担,保障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发挥。二是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健康知识的宣传与普及工作,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素养和良好的生活习惯,预防和减少疾病。三是加强医疗质量管控,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能,改善就医感受,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纠纷的发生。四是加强医患沟通、宣传,引导患方建立客观、辩证的治疗预期,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五是依法依规引导医患双方公平公正处理发纠纷,维护医患双方的正当权益;六是依法对存在过错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处理,敬示医务人员依法依规执业,自觉主动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的健康事业。

(二)公、检、法、司及政法部门

公、检、法部门的职责主要是依法迅速查处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在处置恶性涉医违法犯罪事件的过程中应做到“主动作为、快速出击、快抓快捕快判”,通过凌厉打击,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守护法律尊严。

司法部门主要职责是发挥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快速、高效”的优点,通过医调委协助医患双方快速、妥善解决纠纷,防止纠纷久拖不决,演变为重大纠纷。

政法部门的职责主要是统筹协调公安、综治等力量,做好重大恶性医闹事件的社会稳定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激化、恶化。

(三)宣传部门

一是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二是严格宣传报道规范和新闻媒体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力求新闻报道和广告宣传客观、公正、真实,杜绝“片面扩大治疗效果的医疗广告”和“搏眼球、求轰动的不实医疗纠纷报道”。

(四)民政部门

主要职责是做好贫困或生活困难患者的救济工作,特别是主动做好处于医疗纠纷中的贫困或生活困难患者的救济工作;另外一方面的职能是配合医疗机构、公安等做好逝世患者的遗体处置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近年来,通过各部门的统力协作、积极配合,再加人民群众的广泛理解支持,我市医患关系改善明显,整体形势逐渐趋于缓和。下一步,我委将继续会同其他几个主要职能部门加强合作,依法履职,为医务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为人民群众营造更加温馨的就医条件,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效能,共创“医患同一战壕、共同抗击病魔”的正常医疗服务秩序,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对于发生的纠纷,依法依规引导医患双方通过法定渠道公平公正进行处理,依法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共创幸福美好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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