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忠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妥善解决可回收资源 完善旧衣回收机制”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印发,其中明确废旧织物属于可回收物。2017年7月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正式开始实施生活垃圾分类。为规范废旧织物回收管理体系,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称市分类办)于2019年5月制定印发《郑州市废旧织物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对废旧织物收集容器进行规范设置,对废旧织物回收进行全过程管理,各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统一招聘1家废旧织物回收企业进行回收利用,按照一县(市、区)一企业的要求,全市16个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已统一设置废旧织物回收箱体9092余个。对回收的废旧织物,可进行慈善捐赠的,要经过清洗消毒后与慈善机构对接捐赠,不可捐赠的废旧衣物,要进行数量和去向的登记留存,不得进行违法倒卖。经过废旧织物的规范化治理后,目前全市基本建立箱体统一、渠道可控、去向可查、责任可追的废旧纺织物回收利用全过程监管体系。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