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自行车专用车道建设水平大力推进绿色郑州”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共享单车切实地解决了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但同时也对城市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我局自牵头组织共享单车管理工作以来,针对市区共享单车暴露出的各种问题,学习先进、结合实际、积极作为,着重从政策制定、容量核算、严格考核等方面加强精细管理,先后制定下发了《郑州市关于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市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市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试行)》、《郑州市人行道非机动车共享单车泊位施划导则》等文件,将市区共享单车总量从60万辆压减至38万辆(目前18万辆),进一步实现了共享单车在合理投放、有序停放、管理到位,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观。
今年年初,结合共享单车管理实际,为进一步做好市区共享单车管理的有关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严格“双考”机制
按照落实属地管理、履行主体责任的原则,做好对各区(管委会)和共享单车企业两个层面的考核工作。一方面,对企业采取月考核与季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月考核由各区(管委会)城市管理部门负责,主要落实各区属地管理职责,以车辆停放秩序、车辆完好率、运维应急响应等对企业进行考核评分。季度考核由市城管局组织,主要采取第三方公司与月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就全市范围内企业运营情况、车辆投放总量、运维力量配备等对企业进行综合考核评分。另一方面,对各区(管委会)的考核,每月进行一次,主要围绕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重点区域单车整治、企业月度运营考核等对各区(管委会)城市管理部门按月考评,考评成绩纳入市“双改”工作考核体系。
二、做好“盲区”补漏
市区共享单车管理存在投放总量难控制、重点区域易积压、企业运维能力弱等问题,对此,一是落实企业承诺制。要求各单车企业就数据后台真实性、信息上报准确性、投放数量可控性等内容对市城管局做出书面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核销市场份额、列入企业诚信“黑名单”和退出郑州市场的处罚,各区(管委会)可参照执行。二是开放后台监管权限。各单车企业根据现有市场配额(一季度考核结果为准)上报市区投放车辆车锁编码数据库,开放企业后台监管权限。三是采取车锁编码数据管理。基于各单车企业提供的在郑投放车辆车锁编码数据库,向全市各级城市管理部门推送,执法队员与办事处管理人员通过扫码定期抽查认定投放车辆的合法性,作为对单车企业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优化“奖惩”办法
根据《关于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和2019年度共享单车运营考核情况,组织各区(管委会)将共享单车投放总量压减为18万辆,其中青桔6万辆、哈啰6万辆、美团6万辆,目前已完成多余车辆清运工作,并上报车辆编码数据库。在保证总量不变的前提下,一是季度考核。季度考核排名第一名的企业增加3000辆市场份额,排名末位的企业在考核通报下发后10个工作日内核减3000辆市场份额,核减车辆封存并运离郑州。二是单车核验考核。要求各区(管委会)每月上报单车核验考核报告,抽查样本数量每个企业不小于200辆,报告提供所有核验车辆手机截图凭证。市城管局每月对成绩进行汇总,投放量核验低于90%的核减企业市场份额1000辆,低于80%的核减企业市场份额3000辆,低于70%的核减企业市场份额5000辆,低于60%的终止在郑运营资格,在核验通告下发后10个工作内完成车辆清运。三是对长期积压的单车进行行政处罚。要求各区(管委会)城市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长期积压且不按要求清运的单车企业,严格按照《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依法依规行政处罚,处罚结果报市局备案。四是媒体报道及市民投诉的处罚。单车企业在郑州运营过程中出现的新闻媒体及市民负面报道或投诉,市、区两级管理部门视情对单车企业约谈、行政处罚、责令清运车辆、列入黑名单、终止运营等处罚。五是市城管局组织各区(管委会)和第三方考核公司对在市区投放的共享单车企业进行了第一季度、第二季度运营服务质量考核,一季度综合排名为美团、青桔、哈啰,二季度综合排名为青桔、哈啰、美团。根据第二季度考核规定,在保持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增加青桔单车3000辆市场配额,削减美团单车3000辆市场份额,并要求配额调整及车辆清运工作7月24日前完成。
四、加强“清运”管理
一是实施限停区管理。市城管局已将53个治理乱点汇总整合形成台账下发各区(管委会)城市管理部门和单车企业,并要求各区(管委会)依据台账施划限停区,引导企业合理投放、有序管理。务必改变先乱后治的现状,单车企业要主动作为,对照台账调整运维力量,重点发力,做到定人定位,各区(管委会)管理部门要严格督导,乱点治理,情况纳入市局对各区(管委会)的考评。二是加大运维力量配备。各单车企业要加大运维力量投入,必须满足人车比例大于等于1000:1,运维车辆比例大于等于3000:1,接到管理部门清运通知后,务必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三是车辆堆积点及库房的管理。车辆堆积点及封存库房的车辆企业要按照要求及时清运,由热点区域向非热点区域清运,不可随意放置造成二次积压。仓库车辆封存休眠的做好车辆铺盖及防火,拉离郑州的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下一步,我们将与市直有关单位、各区(管委会)及运营企业共同规范好、管控好、维护好市区投放的共享单车,解决好各种问题,努力使其成为郑州市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