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2X/2020-00161
  •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 提案
  • 2020-08-10
  • 2020-08-14
关于加强无障碍环境及专用优先停车位建设,提升国家中心城市宜居化水平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796号提案的回复

冯常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无障碍环境及专用优先停车位建设,   提升国家中心城市宜居化水平”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盲道、缘石坡道管理养护工作

我局作为城市道路的管理养护单位,多年来,通过健全完善制度、狠抓作业规范落实,深化精细化管理,保障我市无障碍设施的正常运行,努力为城市交通顺畅做好服务。

2010年,借“国家无障碍设施检查组”对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进行验收评比的契机,开展盲道设施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修了金水路、农业路等53条主次干道的盲板,合计整修盲板1.2万平方米;2011年,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牵头开展“无障碍设施养护整治示范路”活动,抓典型路段,优中选优。并以此为标准,逐条对道路盲道设施进行整治,做到养护一条、完好一条,逐步改善人行道无障碍现状;2012年,集中力量对经八路办事处辖区周边的政一街、红专路、纬五路、东三街、经七路、金水路、文化路等道路盲道设施的整治,面积达5千平方米;2015年根据“市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总体部署,我局对现有道路无障碍设施有计划开展高标准整修,共完成盲道改建1351平方米,侧石整修300米,清除路障261处;2016年结合全年人行道养护维修任务,完成盲道及缘石坡道维修4100平方米;2017年全年人行道计划整修15万平方米,其中盲道设施计划整修量占比10%;2018年,借第一届“郑州银行杯”马拉松赛事在我市举行契机,对中原路、正兴街、人民路、金水路等赛道及周边盲道设施进行集中改造4200平方米;2019年“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期间,对赛事场馆、运动员和嘉宾驻地周边人行道及无障碍设施集中进行提升改造,面积达1.5万平方米;2020年市城管局印发《郑州市城市道路养护维修技术导则》,对人行道养护技术进行明确规定,随着道路中小修工程开展对盲道、缘石坡等设施进行养护管理。

二、停车管理工作

根据2019年7月26日颁布的《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停车场施划工作由市交警支队负责,建设工作由市城建局负责,停车场定价由市发改委负责,市城管局负责停车场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一)智慧停车工作

根据《关于推进市区“智慧停车”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郑州市智慧停车系统建设技术要求实施方案》,市城管局负责全市智慧停车建设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评价考核和市级平台的日常运营管理等工作。市大数据局负责全市智慧停车项目的总体设计、市级平台建设实施、技术指导等工作,制定全市统一的智慧停车技术标准和规范。各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智慧停车分平台的规划设计、建设实施、协调保障、日常运营管理等工作。经了解,为使平台建设与前端设备安装同步,各区、管委会已完成智慧停车1035个试点泊位的建设工作,待市级平台建成后可迅速联网调试。同时要求各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取消人工收取现金,逐步采取视频+手持PDA的模式进行收费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二七区:已安装高位视频车位54个、栏杆视频停车泊位44个,试点泊位全部完成。

管城区:试点106个智慧停车泊位,全部完成安装。

金水区:选择纬四路、纬三路、纬一路、英协路作为试点路段,共546个停车泊位,分别安装低视频桩、低位卧式视频桩、高视频桩、地磁、护栏型车辆识别器等,目前全部施工完毕,并调试运行正常,投入使用。

高新区:共27个智慧停车试点泊位,全部安装完毕。

郑东新区:共30个智慧停车试点泊位,5个高位视频(借灯杆)全部安装完毕。

经开区:试点74个智慧停车泊位,一处护栏视频,一处高位视频装置,全部安装完毕。

中原区:试点智慧停车泊位94个,安装高位视频设备16个,设备安装已全部完成。

惠济区:试点路段新城路60个智慧泊位全部完成建设。

(二)规范日常管理工作

为切实做好私设道路停车泊位整治工作,优化、净化城市环境,打击违法私设行为,规范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我局专门就做好道路停车泊位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组织各区(管委会)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做好停车场管理的宣传工作,在进行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制作了抖音小视频,发放挪车卡等宣传品,告知和引导市民正确辨析什么是正规道路停车泊位,如何文明停车、规范停车。二是认真做好停车泊位再排查工作。组织各区(管委会)安排人员巡查、发现、处置存在的私设道路停车泊位问题,建立违规道路停车泊位台帐,全面清除道路违规标示、标线,全市已累计涂抹、铲除违规设置道路停车泊位1.2万个。对正规停车泊位存在道路停车泊位标线不清或缺失编码、箭头、收费公示牌的,由辖区停车场管理部门及时对泊位复线,对缺失的编码、箭头、收费公示牌予以补充。三是依法严厉打击私设道路停车泊位行为。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擅自设置或者占用、撤销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或者在机动车停车泊位内设置停车障碍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五百元罚款”。我局联合公安部门交警部门对私设道路停车泊位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以遏制违规施划道路泊位的违法行为。四是加快停车场公示牌的替换工作。我局对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和经营性停车场公示牌的设置位置、大小规格尺寸、颜色、样式、材质、字体、字号等进行规范明确,组织各区(管委会)按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规范设置,经排查发现,共更换停车公示牌2068处,其中道路停车泊位公示牌需更换1427处,经营性停车场公示牌需更换641处,截至目前已完成全部公示牌的更换工作。

三、公共厕所工作

我市目前有公厕2523座,达到了每平方公里6座,其中固定水冲公厕2305座,环保公厕218座。现有公厕中除218座环保公厕无法安装无障碍设施和15座10年以上老旧公厕没有无障碍设施外,其余2290座公厕均有无障碍设施。除环保公厕外,无障碍公厕占总数的99.35%。有1009座公厕设置了第三卫生间,第三卫生间应配备成人坐便器、成人洗手盆、多功能台、安全抓杆、挂衣钩和呼叫器、儿童坐便器、儿童洗手盆、儿童安全座椅等设施。从2018年至今,我市新建的1593座公厕均有无障碍设施。下一步,我们将对没有无障碍设施的公厕进行改造,凡新建公厕必须设置无障碍设施。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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