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2X/2020-00169
  •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 提案
  • 2020-08-10
  • 2020-08-14
关于让战‘疫’与垃圾分类同步推进,为‘绿城’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946号提案的回复

张明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让战‘疫’与垃圾分类同步推进,为‘绿城’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面宣传发动

新冠疫情期间,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在社区一线形成结合抗疫和垃圾分类宣传的队伍,宣传引导居民对大量产生的废弃口罩进行单独分类收集和运输,不仅防止废弃口罩的二次污染,而且积累了很深的群众基础。在目前防疫常态化的时候,持续、持久的宣传教育也是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键,今年我们仍将宣传发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一是结合郑州市城管局微信公众号开设生活垃圾分类专栏,定时推动各类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广泛传播我市在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经验做法。二是结合郑州日报、郑州晚报及中原网等媒体开设《垃圾分类之窗》栏目,充分利用传统纸媒及互联网媒体平台定时播放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重点对中心城区各区、开发区管委会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创新举措进行推广、传播和分类曝光栏,向公众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的同时监督曝光不分类不文明的行为。三是全面开展《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执法及宣传行动,重点对不按要求分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现场处罚,形成分类的震慑力,在党政机关、公共区域、居民小区等针对《办法》开展形式多样的普及宣传活动。四是积极推进教育方面的宣传工作,目前市政府拨付专项资金400万元,已完成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读本的编印工作,七月份全部发放到位,在全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教育,通过举办培训会、板报、演讲比赛、绘画比赛、作文比赛、写日记等形式教育和引导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积极学习、参与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家校良性互动和社会反哺机制。五是利用好各种媒介。充分利用公交车、出租车LED显示屏,汽车站、火车站、飞机场、地铁、公园、游园、建筑工地等公益宣传栏,“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介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提升广大市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支持度。

二、加大执法力度

日本、德国等实施垃圾分类较为完善的国家,一个重要的经验就是完善法律制度,形成强制约束。2017年郑州市开展垃圾分类开始就将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列为重点工作进行推进,经过草拟稿的数次修改、立法调研以及三次征求意见,2019年9月26日,郑州市政府召开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该办法2019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为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2019年12月6日,郑州市召开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新闻通气会,会上宣布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在全市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执法督导,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正式迈入强制时代。1—6月份,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254张、罚单28张、罚款34200元。下一步郑州市仍会将生活垃圾分类执法作为常态化强制抓手进行持续开展,结合执法工作,起到宣传引导以及强制推进的作用,提高居民、单位的分类意识和提升强制分类的震慑力。

三、强化经费保障

《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明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按照招标要求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目前,我市基本上采用政府招投标方式引入专业垃圾分类运营企业开展前端小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和分类运输的工作。废旧织物回收方面,各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统一招聘1家废旧织物回收企业进行回收利用,逐步完善箱体统一、渠道可控、去向可查、责任可追的废旧纺织物回收利用全过程监管体系。谋划制定《郑州市低价值可回收物收运处置补贴办法》,鼓励社会资本做大做强低价值可回收产业体系。当然在鼓励的同时,市分类办会加大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企业的监督指导力度,确保资金合理使用、确保市场正常运行、确保服务质量高质高效。下一步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针对前端分类的市级财政奖补资金将逐步减少,区级财政资金持续,重要财政资金将向体系建设及末端分类处理设施建设补贴倾斜。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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