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090/2020-00029
  • 郑州市林业局
  • 政协提案
  • 2020-08-28
  • 2020-09-08
关于“加强郑州黄河湿地生态保护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00691号提案的答复

于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郑州黄河湿地生态保护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基本情况

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是2004年11月经河南省政府批复成立,是郑州市唯一的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区位于郑州市北部,全长158.5公里,跨度23公里,面积37441. 4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9838.7公顷,缓冲区面积2886.2公顷,实验区面积24716.5公顷。保护区西起巩义市康店镇井沟村,东到中牟县狼城岗乡东狼城岗村,含巩义市、荥阳市、惠济区、金水区、郑东新区、中牟县等6个县(市)、区的14个乡(镇、办事处) 97个行政村。2006年3月市政府批复成立保护区管理中心,保护区所辖的6个县(市)、区(除郑东新区外)按照属地保护管理需要和管理职责均相应成立有湿地保护管理站。

二、近期郑州黄河湿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郑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生态建设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规划引领,建管并重,坚持确责与问责共进,明确各类主体监管责任,确定综合整治标准,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持续推进黄河湿地生态保护治理。

2016年以来,按照中央环保督查交办和“绿盾行动”整治要求,对保护区内人为活动组织进行了全面排查,建立任务清单,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绿盾行动“2017”、“2018”共交办我市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点位1502个,其中2017年1437个、2018年65个。经核实,共纳入重点问题整改台账334个点位。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销号点位303个,销号率91%。

2019年3月,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的指示要求,我局委托第三方对保护区人类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共调查人类活动点位3088处,其中:中牟县557处,郑东新区261处,金水区72处,惠济区777处,荥阳市527处,巩义市894处。涉及保护区内2747处,湿地公园和保护区外341处。同时将人类活动点位区分五类,分期分批实施综合清理整治。截至2019年12月31日,Ⅰ、Ⅱ类问题点位已销号638个,销号率59%;Ⅲ、Ⅳ、Ⅴ类问题点位已销号1412个,销号率90.1%;巡查巡护交办点位已销号64个,销号率90%。

随着中央环保督察、“绿盾”专项行动不断的开展,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各类违法、违规项目明显减少,生态环境逐步改善,生物多样性资源明显增多。截至目前,各市财政和县(市)、区财政已累计投入资金约5.23亿元,用于保护区人类活动点位清理和补偿、宣传设施修建、巡查巡护等投入,共清理采砂场61家,农家乐、渔家乐等餐饮娱乐经营项目214家,拆除清理各类违建、硬化地面约75.97万平方米、清运垃圾12.52万立方米,清运平整砂堆181.82万立方米,植树16.3万余株,种草120.8万平方米,恢复湿地229万平方米。

三、关于提案中提出的四条建议

一是“抢抓机遇,尽快完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为加强郑州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的保护与恢复工作,有效调动全社会参与湿地保护的积极性,市林业局于2019年1月启动了郑州黄河湿地保护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的制定工作。市林业局成立了补偿政策制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副局长潘树彬牵头负责,抽调对湿地保护区有深入了解的人员,加入政策编制工作组,确保政策制定与实际情况相符合。同时邀请国内、省内湿地保护方面、生态效益补偿等方面的专家,成立政策编制专家组,对政策的补偿范围、补偿兑现等提供技术支持。经过前期调研,综合郑州黄河湿地本底数据调查,征询专家意见,市林业局起草了郑州黄河湿地保护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在征求沿黄各县(市、区)意见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

同时,市林业局积极与市财政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争取政策尽快出台。目前财政部门已明确表态对政策给与支持。2019年9月,市林业局已将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意见提交市生态办,报请市政府研究。

二是“理顺管理职责,形成保护合力”。为了及时研究、协调涉及黄河湿地保护的重大事项及相关工作,郑州市政府于2018年6月份建立了黄河湿地保护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各市直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2019年4月10日《关于调整郑州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郑政明电〔2019〕13号),成立了市长王新伟任组长,副市长吴福民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和沿黄各县(市、区)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郑州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多次现场调研,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以文件形式明确了各辖区政府清理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环保、林业、国土、湿地保护等各职能部门牵头督导责任,形成了辖区政府主体落实、市直部门联动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是“加大投入,调整基本农田”。今年中央湿地保护资金投入郑州黄河湿地2500万,其中2000万用于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提升,500万用于中牟鸟类栖息地工程。同时根据中办发〔2019〕42号和自然资函71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省林业局工作部署,郑州市全力推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按照“应调尽调、应保尽保”的原则,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由整合优化前的三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变为二区(核心保护区、一般控制区),已计划将核心保护区内基本农田全部退出,目前整合优化工作已基本到位,待上级部门批复后实施。

四是“加强湿地生态保护宣传”。市林业局继续开展多形式湿地保护宣传工作,一是结合“世界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纪念日期间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二是充分发挥郑州黄河国家湿地公园宣传平台作用向广大市民科普湿地保护知识。三是举办湿地观鸟、湿地生物多样性科普展、湿地知识进校园、湿地科普体验、组织志愿者参与保护湿地活动等特色专题活动,开展湿地生态保护宣教活动。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真诚欢迎您继续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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