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汪得勇委员:
您提出的“坚决叫停学校推荐学生参加国外游学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旅游发展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结合自身工作职责,专门进行了研究和探讨,现答复如下:
2016年10月,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文化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家旅游局 保监会共青团中央 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十一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中小学
生研学旅行的意见》(〔2016〕8号),就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目标、任务、原则及组织保障进行了明确,教育部根据该文件编制发布了《中小学学生赴境外研学旅行活动指南(试行)》。旅游部门主要是对参与研学旅行活动的旅行社进行监管。
一、严格服务规范,增强安全意识。 一是强化红线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长期以来我局依法依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结合旅游工作特点,深入分析本地区旅游安全形势,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稳定; 二是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督促旅游从业人员增强忧患意识。严格落实“导游专座”制度,加强源头治理;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完善安全有效机制。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加大对旅游企业安全工作的监管检查力度,不断建立完善安全制度,不断提升自身的风险防范能力。
二、强制度抓落实,认真做好旅行社租使用车辆管理。我局高度重视旅行社用车监管工作,定期研究部署安排,建立了常态化工作机制,形成了全面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与市交通运输部门建立了常态化联动协作机制,根据市交通运输局提供的旅游客运车辆信息,要求各旅行社务依法依规租使用车辆。大力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配合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开展旅游包车综合整治,重点打击旅行社非法租(使)用车辆行为。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坚持开展拉网式执法行动,对全市旅行社用车基本做到了执法检查全覆盖。
三、持续开展“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为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监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我局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拟制下发了《郑州市旅游局关于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围绕低价产品及非法经营行为、旅游合同签订的不法行为、强迫或变相强迫、欺诈宰客、低价倾销等行为开展有重点的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优化了旅游市场秩序。
在下步的工作中,我局将按全市统一部署,积极配合教育部门,依法加强对参与研学工作旅行社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旅游行业诚信建设制度化。加强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大力倡导文明旅游,为研学旅行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2020年8月12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文广旅局资源开发处 邮 编:450018
联 系 人:习新春 联系电话:13603867802
抄 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