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1609197/2020-00111
  • 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政协提案,提案
  • 2020-11-13
  • 2020-11-13
关于“智汇郑州”青年戏曲人才培训基地稳定展形成长效青年戏曲人才培训机制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00047号 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张艳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智汇郑州’青年戏曲人才培训基地稳定展形成长效青年戏曲人才培训机制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在全市青年戏曲人才培养上付出的积极努力和巨大热情。接到您的政协提案以来,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会议,分管局领导对2020年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人事处、艺术处对照提案内容,认真分析当前戏曲人才队伍建设形势,结合新近出台的文


化旅游政策、事业单位改革进展及全市人才工作计划,就‘智汇郑州’青年戏曲人才培训基地下一步运行进行了初步调研,答复如下:

在各级各界的共同努力下,特别是以您为主导的“智汇郑州”青年戏曲人才培训基地的投入使用,为我市青年戏曲人才开辟了一个非常难得的学习交流提高的平台,受到包括各级领导在内的社会各界和业内同行的一致好评,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市青年戏曲演员专业学习培训少、青黄不接的难题,产生了非常好的社会效益,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艺术人才培训培育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为我市传统戏曲文化的持续繁荣注入了新的力量。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非常重视人才建设,通过各种方式优化文旅人才培养引进环境。

一是进一步优化人才环境。借召开全市文旅大会之机,推动出台关于建设文化旅游强市的意见。专门将“人才支撑”作为重要条款予以明确。要求:加大本土文旅人才培育力度,每年评选表彰一批领军型优秀文旅人才和团队。把文旅人才引进纳入“英才计划”,对于急需的紧缺型文旅人才和团队,设立专项资金,按照“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原则,抓好创意人才、团队招引工作。” 

二是进一步强化人才培养职能。广泛听取郑州歌舞剧院、郑州市豫剧院、郑州市曲剧团关于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职能优化的愿景设想,争取市事改办(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理解支持,在其机构职能中均增加了“人才培养”职能,为机构改革到位后,优化各自内设机构设置、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奠定了基础。

三是加大人才培养资金支持。结合文化广电和旅游工作实际,向市人才办提交“设立文化艺术名家、旅游专家工作室,支持其开展相关调研、论证、建议活动,对事关全局的重大课题调研、重大项目规划论证,分别给予5至10万元项目资助”的工作建议,相关建议已进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阶段。此外,省级财政设立有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扶持艺术创作资金项目)市级财政设立有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扶持艺术发展专项资金),可以积极申报相关扶持项目,争取资金支持。

关于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智汇郑州”青年戏曲人才培训基地长期运行中面临的问题,的确是非常现实而紧迫,特别是机构编制、资金保障、培训场地等问题,都是制约人才培训的基本要素,正视并及时推进相关问题的逐步解决,对于形成和强化青年戏曲人才培训长效机制非常重要。在与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后,我们感到,在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有序推进之际,可以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解决场地、资金和机构编制问题,目前一些工作已经落实,有的还需结合改革进程逐步落实。

一是关于培训场地问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已就此与郑州市豫剧院进行协商,市豫剧院充分肯定“智汇郑州”青年戏曲人才培训基地的运行成效及社会影响,明确表示将无偿提供培训场地,搬迁新址后也将协调安排培训场地,后续落实情况我们将持续跟进,确保培训之所需。

二是关于资金保障问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加强与市人才办、市委宣传部的沟通衔接,积极推动“英才计划”“文化名家”项目经费的持续增长。同时,争取设立更多文化名家工作室,动员更多业界精英参与到包括青年戏曲人才在内的人才培养中来,为我市文化持续繁荣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此外,可以积极申报省级财政设立的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扶持艺术创作资金项目)市级财政设立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扶持艺术发展专项资金)相关扶持项目,争取资金支持。

三是关于机构编制问题。根据郑州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行政体制改革工作进程,局属郑州歌舞剧院、郑州市豫剧院、郑州市曲剧团正在进行改革,剥离经营职能,转为公益机构,由“三个院团”改为“三个中心”,但人才培养职能以何种形式在各自内设机构中体现,还需结合“三个中心”核定编制数、岗位结构比例和实有人员情况综合确定。

感谢您对我市文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盼您今后一如既往的关注我市戏曲艺术人才传承,促进传统戏曲的长远发展,共同推进全市文化旅游事业和文化旅游产业的繁荣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2020年8月16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文广旅局人事处     编:450018

人:李明昌    联系电话:13673659017

   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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