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45/2020-00146
  •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政协提案,提案
  • 2020-04-07
  • 2020-04-27
关于统一郑州市房屋交易预约平台提高百姓办事便捷度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1013号提案的回复
您在河南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统一郑州市房屋交易预约平台提高百姓办事便捷度的提案》的提案已收悉,我局非常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对提案中所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并予以改进,现答复如下

尊敬的刘哲委员:

您在河南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统一郑州市房屋交易预约平台提高百姓办事便捷度的提案》的提案已收悉,我局非常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对提案中所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并予以改进,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尽快统一郑州市内关于房屋交易、登记业务的预约渠道,以方便市民办事的问题”

您在提案中提到:房管部门与不动产登记部门各有各的预约系统且互不兼容,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所属的办事大厅办理业务时,需要通过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官方微信进行预约、办理。前往市房管局负责管理的业务大厅办理业务时,则需通过郑州市房管局所属的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办理。在预约办理二手房交易业务时,如办事人用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所属公众号进行预约,需选择“私有房屋转让”,进而选择“私人之间买卖”进行预约。在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微信公众号中,这一业务则被称为“转移登记”。

该问题在2020年1月份之前确实存在,有自媒体记者在网络上也进行了反映。市政府孙建功副秘书长对该问题高度重视,在接到反映的次日即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市政务办、市大数据局开会进行研究,对预约平台不统一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梳理,明确了打通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预约平台的任务时间节点。各相关部门对预约平台中相关业务进行了名称统一,并升级改造更新了信息系统。2020年1月21日,房管、不动产两个预约平台已实现预约互联互通,群众可在两个预约平台预约办理所有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业务。

市政府2020年2月25日下发了《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当场办、当天办”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20〕2号),各部门积极贯彻落实,优化办事流程、合并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限,进一步方便了市民和企业办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共同确定方案、优化流程、提高案卷流转效率,按政府《通知》要求,现已实现了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当天办”。我局对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和资金监管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并选择10家房地产经纪机构作为首批试点,开通网签端口、配备权限,已实现在房地产经纪机构直接网上办理。下一步将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开放网签端口。

二、关于在省政务服务网、“豫事办”或其他公共化社会平台上开辟新端口、新通道,进一步满足广大群众预约办理房产交易、登记的需求问题

由于河南省政务服务网、“豫事办”等公共平台也在不断完善当中,暂未提供预约办理实体大厅业务的接口,该功能暂无法实现。我局将会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待其接口开通后,第一时间接入,更多地为群众办事提供便捷途径。

三、关于加速机构改革进度,推动房管、不动产两部门的机构整合,实现“交易登记一体化”的问题

我局按住建部有关规定2006年已实现房屋交易登记一体化。2016年8月20日,我市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按照《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3〕134号)、《关于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15〕127号)、《郑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郑编〔2015〕42号)文件要求,我局将房屋登记职责移交市国土资源局(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规定继续履行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职责。我局将与相关部门一道,积极落实中央、省、市相关政务信息共享规定,优化办事窗口设置,减少不必要环节,压缩办事群众提交材料,实现相关业务的一件事“一次办成”、“ 当场办、当天办”,并提供“网上办、掌上办”、不见面审批服务,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办事环境。

感谢您对房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多提宝贵意见,促进房管工作不断提升。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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