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45/2020-00156
  •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政协提案,提案
  • 2020-08-27
  • 2020-09-15
关于加快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进度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00203提案的回复
非常感谢您对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关注和指导。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尊敬的赵克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进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关注和指导。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基本情况

2019年9月,按照《中共郑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建系统有关职责的通知》(郑编〔2019〕59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局与市城建局就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进行了交接。自我局承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人民至上、造福人民的发展理念,将解决群众上下楼出行问题作为全局的重点决策和首要工作。目前,全省共有郑州、洛阳、濮阳、漯河、许昌、焦作、新乡、济源、三门峡等9个地市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共加装电梯142部,其中,我市(市内五区)建成108部。今年以来,按照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两不误要求,在第一季度受疫情影响加梯无法施工的情况下,自我市建筑业4月初复工复产以来,已完成加装电梯44部,还有24部电梯正在施工,20部电梯通过联合审查即将施工。

二、关于中原区汝河路街道电力小区C区问题

电力小区C区的问题我们已及时反馈至中原区加梯办,要求区加梯办、小区所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密切关注此事,积极协调指导该小区做好加装电梯工作,争取早日实现该小区业主加装电梯的愿望。郑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遵循“业主自愿”的原则,不具有强制性和义务性,业主想不想加装电梯,什么时间加装电梯,选择什么品牌的电梯,实施哪种电梯入户方式等等,决定权和主动权都在加梯业主,政府无权也无法干涉,且其所需大部资金也由加梯业主承担,政府只是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属于一种市场行为。因此,该小区想加装电梯的业主,要积极行动起来,选出业主代表牵头尽快完成加梯协议的签订和加梯方案的制定,及时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加梯申请,按照郑州市加梯《实施意见》的要求,提供加梯所需材料,向所在区加梯办申请进行联合审查。为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的指示精神,我市已明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行区级联合审查和联合验收制度。具体由各区房产管理部门组织辖区加装电梯涉及的各相关部门单位以及管线单位共同对加装电梯项目进行联合审查和联合验收,开通加梯“绿色通道”,进一步缩短审查和验收周期,简化相关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最大程度减轻加梯群众和加梯企业“跑腿”负担,为群众加装电梯提供便利,目前,联合审查和联合验收分别只要半天时间就能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打算

进一步提升宣贯力度。目前,群众虽然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较为关注,咨询量较大,但是真正“动起来”的小区较少,多数业主对加装电梯仍持观望态度,主要原因在于群众对加梯政策了解尚不充分,疑惑较多。为让群众更清楚地了解政策,市、区两级加梯办将以《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手册》印发为契机,以管城区宇通花园、二七区河医社区、金水区省供销社家属院、中原区怡馨家园社区几个已经竣工的加梯项目为观摩点,以省市新闻媒体宣传为主阵地,多措并举多管齐下,进一步扩大宣传面,加大宣传力度,打消百姓疑虑,提高群众加梯积极性。

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加装电梯工作涉及单位部门多,目前一些职能部门和管线单位对加梯政策和加梯工作了解不多、理解不足、重视不够,配合开展加梯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力度不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加梯工作的进度。市、区两级加梯办将认真落实文件精神,在市加梯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以我为主,主动作为,积极协调相关单位部门,为加梯工作顺利开展打开“绿色通道”,持续推动我市加梯工作健康良性发展。

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刚刚起步,各区房管部门接手加梯工作时间不长,顶层设计虽已基本完成,但各区在具体工作开展中还存在基层配合意识不强、加梯经验不足、政策把握不到位、工作思路不清等问题,市加梯办将积极指导各区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克服畏难情绪,先易后难、以点带面,以条件较为成熟的社区和小区为试点,先试先行,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加梯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机制。根据各区加梯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需求,我们将适时组织各区加梯办和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赴加梯工作开展较好的兄弟城市进行观摩学习,增强加梯信心,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尊敬的赵克新委员,我们将努力践行“人民至上”思想,秉承为民初心,倾听政协委员建议和人民群众呼声,在扎实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中,当好政府领导的参谋助手,服务好人民群众。关注加梯工作的难点、群众利益的疼点、协调流程的堵点,不断完善加梯流程,提升效率,畅通渠道,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作出房管人应有的贡献。

                                                                    2020年8月27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