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45/2020-00162
  •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政协提案,提案
  • 2020-08-27
  • 2020-09-15
关于我市加强房屋租赁及买卖合同规范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00395号提案的回复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加强房屋租赁及买卖合同规范的提案》已收悉。首先对您能在百忙之中关心和支持我市房地产事业的发展表示感谢!现就您的提案内容回复如下。

尊敬的付颖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加强房屋租赁及买卖合同规范的提案》已收悉。首先对您能在百忙之中关心和支持我市房地产事业的发展表示感谢!现就您的提案内容回复如下。

一、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交易行为,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商品房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省住建厅指示精神,结合郑州市实际情况与“一网通办”政务改革服务要求,我局计划今年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联机备案管理中以《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GF-2014-0171)、《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GF-2014-0172)版本替换原《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171)版本。

二、关于房屋租赁合同规范问题

(一)郑州市住房租赁工作开展情况。自2017年7月我市被列为全国首批住房租赁试点城市之一,经过两年多的努力,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多渠道多元化供给体系初步建立,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以《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基础,先后印发了《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利用安置住房用作租赁住房暂行办法》《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工作暂行办法》《郑州市房屋租赁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等配套支持和行业管理类文件。积极支持国有住房租赁企业和市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积极引进万科泊寓、龙湖冠寓等国内知名租赁企业入驻郑州,鼓励豫发、康桥、建业等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经营。开发建设“郑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并与全市政务服务平台“郑好办”、省房屋交易网签备案系统和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测系统完成对接。

(二)规范房屋租赁合同所做的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引导。我局每季度进行房屋租赁及《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使用相关知识进行宣传;二是加强市场整治。2019年我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等六个局委开展了“郑州市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活动,对“未使用房屋租赁交易合同示范文本,租赁合同存在霸王条款,内嵌住房租赁消费贷款等”违规行为进行了整治;三是提高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率。通过对接公安、公积金等部门,提高租住群体的公共服务来提升网签备案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我局将继续加大对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提高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率,规范房屋租赁合同:一是以国家财政支持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合同;二是扎实做好7至9月份的房地产乱象整治工作;三是待国家“房屋租赁条例”颁布后,及时修订我市相关政策法规;四是加大房屋租赁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引导大家使用“规范合同文本”;五是尽快研究制定适合不同房屋类型,不同租赁群体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三、关于对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中介)监管问题

近年来,房地产经纪机构作为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房地产开发和市场交易过程中发挥着桥梁纽带作用,对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控制交易风险、提高市场效率、解决社会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其已成为房地产业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但也客观存在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人员流动快、诚信观念、服务意识等有待加强提高、政策规章滞后、管理缺少有效抓手等问题。

四、近年来我局在房地产经纪市场管理方面所做工作

(一)加强房地产经纪市场监管采取的措施

一是出台了《郑州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建立了房地产经纪行业信用公示平台和信用档案管理系统,实现对全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信用信息发布、公示、反馈、修复和管理;二是制定并推行了《郑州市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示范文本》《郑州市存量房(二手房)出售委托协议》《郑州市存量房(二手房)购买委托协议》《郑州市房地产经纪行业执业规则》等;三是每年开展一次房地产中介机构行业“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和不定时日常巡查工作;四是开发了“郑州市房地产经纪行业服务和监管平台”,利用信息化平台,实现对企业主体和执(从)业人员主体的各项经营活动的动态监管;五是印发了“二手房消费手册”,定期发布消费警示;六是开通投诉举报热线,积极开展市场调研;七是针对不同时期行业存在的共性问题和倾向性问题,及时组织企业座谈共商解决对策。

(二)加强房地产中介行业监管

目前房地产中介市场存在的部分不讲诚信、恶意竞争等乱象,已严重影响行业形象和健康发展,规范房地产市场经纪行为,是行业面临的重要任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一是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提升行业监管力度。加强部门协作,信息共享,提高监管效能;二是建章立制,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健康发展。制订和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业的法规、规章,积极建立行业检查、投诉和通报制度,完善全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信用公示制度,积极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建立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服务星级评定制度;建立、健全维权机制,提升维权效能,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完善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升服务市场主体质量和效率。利用信息化平台,实现对企业主体和执(从)业人员主体的各项经营活动的动态监管;实现对企业和人员信用信息采集、管理、评价、投诉与投诉处理一体化监管;建设信用发布系统和平台,实现对全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信用信息发布、公示、反馈、修复和服务。四是加强行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质量。加强对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对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鼓励和引导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员资格证考试。力争在不久的将来建立一支具有高素质的房地产经纪人队伍,活跃我市房地产经纪市场。树立行业良好形象,助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

最后,热诚欢迎您今后对我市的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业发展予以更多的关注,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我们更好地改进工作不足,使我市房地产业沿着健康、有序、快速的发展道路前进。再次对您的关注和支持表示衷心地感谢!

附件:

1.《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GF-2014-0171/0172)

2.《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3.《郑州市房地产估价及经纪行业信用管理办法》

4.《郑州市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示范文本》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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