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45/2020-00163
  •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政协提案,提案
  • 2020-08-27
  • 2020-09-15
关于加大商都历史文化片区东出口区域改造力度,不断提升城市形象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00474号提案的回复
感谢您对我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的关心与指导。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商都历史文化片区东出口区域改造力度,不断提升城市形象的建议”已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能,将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向您作如下汇报

尊敬的王瑜委员:

感谢您对我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的关心与指导。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商都历史文化片区东出口区域改造力度,不断提升城市形象的建议”已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能,将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向您作如下汇报:

一、郑州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郑州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实施方案》规定,2021年6月底前,市内五区共计划改造老旧小区1833个,涉及7584栋楼,2469万平方米,居民30万户。按照年度计划,今年底,需完成总计划量的95%,即1741个小区,截至7月30日,正在施工1051个,已完成782个,开工率100%。

二、对提案建议内容的答复

(一)关于“改造拓宽商都历史文化区东出口区域的城东路与东明路之间的郑汴路,改造拓宽郑汴路熊耳河桥”的建议

我局牵头组织实施的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主要是对市内五区2002年以前建成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进行改造,涉及道路的改造由市城市道路综合改造工程指挥部组织实施,不在我局实施范畴内。

(二)关于“改造升级商都历史文化区东出口区域的城东路与东明路之间的郑汴路北侧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棚户区,提升商都历史文化区东出口区域环境品质”的建议

在我市制定的《郑州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实施方案》中明确实施的范围为郑州市市内五区2002年以前建成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列入综合改造范围,已列入棚户区改造、三年内征收拆迁、“三供一业”改造移交计划的老旧小区除外。七月初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的改造对象范围为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

经过与管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指挥部核实,该区域有少部分小区属于我市老旧小区改造的范围,其余涉及棚户区改造的房屋按照相应标准,由其他部门组织实施。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7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公布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指导意见》,提出要坚持保护优先,注重历史传承。兼顾完善功能和传承历史,落实历史建筑保护修缮要求,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在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环境品质的同时,展现城市特色,延续历史文脉。市内五区作为主责部门,负责具体改造事宜,商都历史文化区处于管城区管辖范围,对纳入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的房屋,由管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指挥部组织实施,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指挥部做好指导工作。在改造实施中,要注重结合老旧小区特点,坚持分类施策,突出区域特色、文化元素,按照一区一策、统筹规划,分类施治。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建议,希望您多关注、多支持我们的工作,给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我们工作更好地开展。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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