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雷蜜委员:
感谢您对我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的关心与指导。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综合改造中生活性服务业网点建设的提案”已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能,将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向您作如下汇报:
一、郑州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郑州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实施方案》规定,2021年6月底前,市内五区共计划改造老旧小区1833个,涉及7584栋楼,2469万平方米,居民30万户。按照年度计划,今年底,需完成总计划量的95%,即1741个小区,截至7月30日,正在施工1051个,已完成782个,开工率100%。
二、对提案建议内容的答复
(一)我市的主要做法
在我市制定的《郑州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实施方案》中要求各区政府创新改造方式,在完善老旧小区功能设施方面,可采取置换、转让、腾退、收购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主动提供存量房屋的方式,完善物业管理、养老托幼、城市书屋等设施用房或补充公共租赁住房;在拓宽改造主体方面,可通过引入社会资本、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妥善安置原有居民,结合商业街区特色,丰富经营业态,打造连片商业街区,优化产业布局;在综合改造方案规划设计方面,可以结合老旧小区现状特点,采取统一规划设计、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物业服务的方式,进行片区集中改造。
(二)目前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为统筹做好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实现老旧小区居住环境的整体跃升,各区在改造中主动作为、主动创新,探索了不少有益的途径。例如金水区在工人新村改造过程中,将国有公房收回用于书店和养老服务中心,二七区绿云小区将原废弃垃圾房改建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这些探索实践为其他区提供了可参考可借鉴的案例。
(三)拓建商业网点用房存在的难点
老旧小区由于建成时间长,规划设计标准较低,相关配套设施不足,在新增公共用房方面缺少必要的土地空间,一定程度制约了公共配套用房的建设。从另外层面来看,社区配套商业网点属于市场经营用房,针对老旧小区新增商业用房目前国家尚未出台相关的政策。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7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公布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指导意见,针对老旧小区改造中新建或新增的各类公共配套设施,出台了具体的优惠扶持政策,我们相信通过国家的政策引导,会吸引更多的社会主体参与老旧小区改造,也会逐步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投入到老旧小区周边商业网点的开发建设,服务更多的老旧小区居民。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建议,希望您多关注、多支持我们的工作,给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我们工作更好地开展。
2020年8月27日